1、 247 設計變更管理暫行條例設計變更管理暫行條例 編制人 編制日期 審核人 簽發人 修訂記錄修訂記錄 日日 期期 修訂狀態修訂狀態 修改內容修改內容 修改人修改人 審核人審核人 簽發人簽發人 248 1 1目的目的 規范設計變更的管理方法和流程,確保工程質量、成本控制目標和進度。 2 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適用于集團所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工程設計變更管理工作。 3 3術語和定義術語和定義 3.1 設計變更: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完成后,在施工階段對原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完善 和優化的過程。 3.2 類設計變更:費用增減 10 萬元以上,或影響重大結構安全和設備專業系統變更 的設計變更。 3.3
2、 類設計變更:費用增減 10 萬元以下,且不影響重大結構安全和設備專業系統不 進行變更的設計變更。 4.4. 職責職責 4.1 區域公司 4.1.1 對于類設計變更,負責變更信息的收集、分析論證、及時反饋、監控設計、 監督實施、并報研發設計中心備案; 4.1.2 對于類設計變更,負責地方相關政策信息的及時收集提供,有關變更的施工 現場信息的及時上報研發設計中心,負責變更資料及記錄的接受、發放、跟蹤、實施、 歸檔工作。 4.1.3 對于、類設計變更,定期收集備案,定期檢查工程實施情況。 4.2 企劃營銷中心 跟蹤、分析市場,根據銷售市場的變化,提出設計變更要求;參與相關設計變更的技 術、經濟論證
3、。 4.3 研發設計中心 4.3.1 根據上層決策以及規劃設計方案與指標的調整,提出設計變更要求;參與相關 設計變更的可行性論證。 249 4.3.2 對于類設計變更,定期收集備案,定期檢查實施情況。 4.3.3 對于類設計變更,負責變更信息的收集、分析論證、及時反饋、監控設計、 及事后總結整理歸檔。 4.4 成本管理中心 根據上層決策以及市場成本變化,配合區域公司和研發設計中心,提供相應的成本預 估;參與設計變更的技術、經濟論證;在變更設計及實施期間實施成本控制與核算。 根據上層決策以及市場成本變化,負責設計變更相關材料設備的詢價、采購;參與相 關設計變更的技術、經濟論證;負責相關補充合約的擬定。 5.5. 工作內容工作內容 5.1 區域公司負責類設計變更管理工作 5.1.1 收集來自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承建商、供應商等的設計變更要求; 5.1.2 組織內部審核,回絕認為不合理的變更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