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9 公車使用管理辦法公車使用管理辦法 編制人 編制日期 審核人 簽發人 修訂記錄修訂記錄 日日 期期 修訂狀態修訂狀態 修改內容修改內容 修改人修改人 審核人審核人 簽發人簽發人 - - 30 1.1. 目的目的 為加強對集團總部各類車輛管理和駕駛人員的管理,確保順利完成各項行車任務,特 制定本管理辦法。 2.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中的車輛是指集團總部的各類機動車輛,使用對象為因工作需要而用車的 集團各部門。 3.3. 術語和定義術語和定義 無 4.4. 職責職責 4.1 總裁辦公室 4.1.1 負責集團總部車輛的調度使用。 4.1.2 統一安排例行驗車、申領牌照、更新、年度檢
2、查等事宜,并做好檔案記錄。 4.1.3 負責對專職駕駛員的管理。 4.2 職能部門 4.2.1 辦理用車申請手續。 4.2.2 對本部門兼職駕駛員進行行車安全教育。 4.2.3 遵守交通規則,正確駕駛公車,及時歸還公車。 4.3 集團領導 根據權限對部門及員工使用公車進行審批。 5.5. 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5.1 車輛的使用 5.1.1 集團車輛僅作領導用車、集團對外接待、團體活動、各類物品的集中采購、重要 證券錢款的運送、集團保密文件及緊急商務文件的傳遞等工作用途,嚴禁公車私用。 員工上、下班及市內出差交通費一律自理。 5.1.2 埠外出差赴車站、碼頭、機場,除部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外,一般情
3、況下由員工 自行安排往返交通,給予報銷出租車費用;早于 6:00,或晚于 20:00 往返機場的員工, 可酌情考慮安排車輛接送,或給予報銷出租車費用。 5.1.3 員工如工傷、急病、重病者,可使用公務車輛。 5.1.4 凡符合上述用車范圍者,除集團領導用車外,在用車前,由部門填寫海爾地產 (集團)有限公司用車聯系單 ,經總裁辦公室負責人和集團領導批準后,由總裁辦公 室統一安排。 5.1.6 總裁辦公室一般按各部門用車單送交的先后安排用車。 如遇緊急用車, 可臨時調 - - 31 整,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5.1.7 駕駛員須憑用車單出車;沒有用車單不得擅自出車。 5.1.8 部門用車原則上必須當天返回,車輛不得在外過夜。 5.1.9 周末、節假日用車,須逐級申請,經集團總裁批準后方能使用。 5.1.10 員工出差外埠,原則上應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確因業務需要,并經集團總裁批 準用車的員工,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