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56 會議管理制度會議管理制度 編制人 編制日期 審核人 簽發人 修訂記錄修訂記錄 日日 期期 修訂狀態修訂狀態 修改內容修改內容 修改人修改人 審核人審核人 簽發人簽發人 57 1. 1. 目的目的 增強決策科學性,提高集團運營效率。 2. 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會議”為集團層面的例行會議。 3. 3. 術語和定義術語和定義 無 4.4. 職責職責 4.1 總裁辦公室 4.1.1 負責會議室的調度安排,提供必要的設備、服務。 4.1.2 負責集團層面會議的通知。 4.1.3 負責分工涉及的會議議題匯總、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擬寫。 4.2 職能部門 負責分工涉及的會議議題匯總、會
2、議記錄、會議紀要擬寫。 5.5. 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5.1 董事會會議 5.1.1 召開時間:至少每半年一次 5.1.2 會議內容:研究決定集團經營、體制等重大問題。 5.1.3 出席對象:集團董事、監事 5.1.4 會議主持:董事長 5.1.5 總裁辦公室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包括發通知、資料匯總及印發、會務服務、編寫會 議紀要。 5.2 晨會 5.2.1 召開時間:每個工作日上午 8:309:00。 5.2.2 會議內容:溝通信息,協調運作。 5.2.3 出席對象:集團中心總經理以上領導 5.2.4 會議主持:集團總裁或負責集團日常工作的副總裁。 5.2.5 晨會一般不作記錄。 5.3 行政
3、辦公例會 5.3.1 召開時間:每隔二周的周一上午 8:30。 5.3.2 會議內容:研究、決定集團經營、管理等各項事務。 5.3.3 出席對象:集團中心總經理以上領導。 5.3.4 列席對象:相關部門人員。 5.3.5 會議主持:集團總裁。 58 5.3.6 總裁辦公室負責匯總會議議題、發放會議通知及會務服務、編寫會議紀要。 5.4 計劃協調會 5.4.1 召開時間:每周一下午 13:30 5.4.2 會議內容:檢查集團月度重點工作令執行情況,協調解決項目計劃執行中的問題。 5.4.3 出席對象:董事長、副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及所有部門負責人。 5.4.4 會議主持:主管副總裁。 5.4.5 企業管理中心負責匯總議題,編寫會議紀要。 5.5 項目運營工作例會 5.5.1 召開時間:每周二下午 13:30 5.5.2 會議內容:匯報項目進展情況,協調項目推進、建設等方面的問題。 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