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4 檔案管理辦法檔案管理辦法 編制人 編制日期 審核人 簽發人 修訂記錄修訂記錄 日日 期期 修訂狀態修訂狀態 修改內容修改內容 修改人修改人 審核人審核人 簽發人簽發人 25 1.1. 目的目的 為加強集團檔案管理,做好檔案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統計、利用、立卷、歸檔 等各個環節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海爾地產 (集團)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2.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海爾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文書檔案的管理。 3.3. 術語和定義術語和定義 3.1 檔案系集團在實際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形成的、 具有保存價值的、 以備查考的
2、各類 (種) 文字、報表、圖紙、帳簿、照片、錄音、錄像等不同載體的原始歷史紀錄。 3.2 鑒定 檔案管理中所指的鑒定,是對工作活動中所產生的文件材料的保存價值和保 管期限進行評定。 3.3 立卷 亦稱“組卷” 。將辦理完畢、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按形成規律和內在聯 系分門別類組成基本保管單位。 3.4 歸檔 總裁辦公室、職能部門將工作活動中處理完畢的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按 規定制度整理組卷后,定期向檔案室移交集中的過程。 4.4. 職責職責 4.1 總裁辦公室 4.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或修正 公司的檔案規章制度。 4.1.2 負責收集、整理、
3、鑒定、保管、統計、利用、安全、保密等檔案工作的各個環節。 4.1.3 配合各職能部門制訂部門立卷類目,指導、督促和檢查各部門文件材料的歸檔。 4.1.4 采取各種措施,確保檔案的安全和延長檔案的壽命。 4.1.5 指導、督促和檢查各下屬公司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4.2 各職能部門 負責做好本部門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及歸 檔移交工作。 5.5.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5.1 檔案的接受 集團實行檔案預立卷制。各部門要指定一名兼職立卷員,會同檔案管理主管部門實施文 件材料的歸檔。立卷員應認真負責地做好本部門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 的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及歸檔移交工作。 26 5.1.1 歸檔的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準確。 5.1.2 熱敏紙傳真件和字跡易(或已嚴重)褪化的文件材料(用圓珠筆、鉛筆書寫)應 附上復印件。 5.1.3 歸檔的文件材料應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