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安裝工程分包建筑安裝工程分包 合同()合同() 總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城鄉建設部建筑安裝工程總 分包實施辦法和市人民政府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 嚴肅履行。 第一條第一條 工程項目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編號:施工許可證號:營業執照號: 四、分包工程范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費用元。 七、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 人。 第二條第二條 工程結算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
2、數每人元計算,下月結算時工程結算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元計算,下月結算時 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工程竣工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工程竣工 后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后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第三條第三條 工程質量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 乙方按照施工圖工程質量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 乙方按照施工圖 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紙和說明
3、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 方承擔;職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方承擔;職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第四條 安全生產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 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 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 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用具如絕緣手套、 膠靴等, 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解決, 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第五條 生活管理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