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J20020212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示范文本)(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 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 項目名稱: 2. 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 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 承
2、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 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 托 人:(蓋章) 咨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
3、合同標準條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 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 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 法規, 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 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 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