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1. 目的 對工程材料的采購、進貨、檢驗、儲存及使用各項環節進行控制,以保證材 料質量和工程質量。 工程材料是指符合國家有關材料驗收規范的合格的各種建筑材料。 2.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公司開發項目中使用的工程材料的管理。 3. 職責 3.1 材料設備部負責甲供或甲定乙供材料供方的選擇、評價和考核,簽訂采購合 同; 3.2 材料設備部現場管理人員負責甲供材料的驗收; 3.3 項目工程部協助甲供材料的驗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規定對材料進行抽檢。 督促、檢查施工及監理單位對甲定乙供材料和乙供材料的進貨檢驗。 4. 工作程序 4.1 進貨及檢驗 4.1.1 甲供材料 4.1.1.1 甲供材料供
2、應商的評價、選擇、控制及采購合同的簽訂由材料設備部負 責,總師室、項目工程部配合,具體參見物資采購控制程序 。 4.1.1.2 項目工程部負責編制材料供應計劃,此計劃需明確所需材料規格、數量、 質量等級和進場時間等具體要求。 4.1.1.3 材料供方必須提供供貨清單和材料出廠合格證,工程現場專職材料管理 人員根據清單負責檢查產品規格和數量,各專業工程師負責產品的外觀質量檢 查,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參加。 4.1.1.4 甲供材料的復試由項目工程部委托施工單位到具備相應資質的試驗部門 進行,監理單位派專人見證。 4.1.2 甲定乙供材料 4.1.2.1 甲定乙供材料供應商的評價、選擇由材料設備
3、部會同總工程師辦公室、 項目工程部共同進行,具體程序參照物資采購控制程序執行。 4.1.2.2 甲定乙供材料的單價若招標文件中明確需由雙方協商確定的,采購時施 工單位事先需取得項目工程部和工程成本管理部對材料單價的認可。 4.1.2.3 甲定乙供材料的進貨檢驗由施工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派專人見證,項目 工程部監督執行。 4.1.3 乙供材料 4.1.3.1 乙供材料進貨檢驗由施工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派專人見證,項目工程部監 督執行。 4.1.2 所有材料必須檢驗合格才能使用,各種檢驗報告由項目工程部統一保管、 存檔,并由分管人員填寫檢驗、試驗報告檢查表 。 2 4.1.3 對進場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一律退回廠家或供貨單位,對甲供或甲定乙供材 料項目工程部需將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材料設備部。 4.2 各種材料進場后,必須合理堆放,妥善保管。對不同規格、牌號及檢驗和未 檢驗材料要做好標志、防止混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