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施、設備和軟件的控制程序設施、設備和軟件的控制程序 1 目的目的 通過對涉及日常辦公、施工建設的設施、設備及軟件進行管理和維護,確保 其正常運行并滿足相關要求。 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適用于辦公、施工的設施設備及軟件的購置、建造、使用和維護,以及對施 工、監理單位的機械、檢測設備的控制。 3 職責職責 3.1 綜合管理部負責集團公司辦公設施、設備的配置和日常維護,包括辦公網絡 設備和軟件的日常維護,確保其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3.2 項目工程部負責向公用設施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本項目施工臨時上水、下水、 電力、電信等設施的配置,并負責組織工地現場辦公用房、銷售用房及樣板房的 建設,以及對施工、監理
2、單位的機械、檢測設備實施進場檢驗并作定期檢查。 3.3 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銷售用房及樣板房的設計委托和評審,確定裝修和配置 要求。 3.4 集團公司總經理和綜管部門分管領導根據相應權限審批各類設施、設備的購 置和/或建造。 4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 4.1 基礎設施設備基礎設施設備 4.1.1 項目開工前,項目工程部應組織進行現場辦公用房、銷售用房和輔助用房 (如休息室、食堂等)的設計委托和評審工作。 4.1.1.1 其中現場辦公用房、輔助用戶的設計方案由項目工程部組織評審,報項 目負責人審批后,由項目工程部組織建造。 4.1.1.2 銷售用房的設計方案由項目負責人組織設計公司、營銷代理公司、集團
3、 公司策劃部等相關部門進行評審,經集團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定后,由 項目工程部組織建造。 4.1.2 項目工程部根據項目建設情況,在施工前提出工地現場臨時上水、下水、 電力、電信等設施的配置要求,經項目負責人審批后由項目工程部向公用設施管 理部門提出申請,確保在施工前落實并安裝到位。 4.1.3 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 向綜合管理部提出工作設備購置申請。 單價 1 萬元以下的設施、設備需經綜管部門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單價 1 萬元及以 上的設施、設備需經集團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批同意后,由綜合管理部 負責購置并建立工作設備清單 。 4.1.4 對項目公司購置的設施、 設備, 綜合管理部應督促其建立 工作設備清單 , 并于每年底上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4.1.5 銷售樣板房的裝飾及設備配置方案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委托專業單位進行設 計,并組織公司各相關部門進行評審,集團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