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巡視作業指導書安全巡視作業指導書 序號 作業內容 崗位 相關質量記錄 1. 由保安主管根據小區的責任區域的劃 分以及實際工作情況制定至少兩套巡 邏路線,且每季度重新編制; 巡邏路線不定期交替使用,且交替的 時間、路線的分布均受控。 保安主管 2. 對分管地段實行 24 小時不間斷的巡 視,周期為一小時(巡邏時間至少為 45 分鐘) ,每周期至少登記一次;巡邏 中如發現公共設施、設備損壞,及時 報當班區隊長填寫公共維修通知單 報維修組;每個班次對管轄范圍內的 樓洞安全情況進行至少兩次覆蓋檢 查; 巡邏中做到三多、四勤。 多看:有無可疑人員、公共設施是否 完好、門窗是否關好等。 多聽:不正常
2、流水聲、房屋內異聲、 小區內發出異聲、超時裝修聲等。 多聞:異常氣味、焦味、臭味、煤氣 味。 四勤:眼勤、手勤、腿勤、腦勤。 巡邏崗 區隊長 執勤情況記錄 公共維修通知單 3. 巡邏崗必須按照既定巡邏路線進行巡 查。 區隊長每班次對崗位情況進行至少三 次抽查,檢查隊員是否違紀,并協助 隊員處理疑難問題,然后在執勤情 況記錄上簽名,對履行職責情況進 行確認; 管理員每天對崗位情況至少進行一次 抽查,如發現不合格,立即要求當班 區隊長進行整改; 保安主管對小區的安全工作進行不定 期抽查,如發現不合格,立即要求管 理員進行整改。 保安主管 保安管理員 保安區隊長 巡邏崗 執勤情況記錄 4. 在巡視過
3、程中,特別加強對空置房的 巡視,對非法占用空置房和樓道等公 共面積的現象及時制止并上報區隊 長,并記錄在執勤情況記錄上。 巡邏崗 執勤情況記錄 5. 巡視過程中,接到監控中心關于車輛、 物資、人員引導的要求時,及時到工 作位進行引導; 對發現的閑雜人等立即上前進行盤 查,但需注意方式。 如為訪客,即與業主聯系,核實身份 得到業主許可后進行引導;如為闖進 小區的身份不明者,立即扭送保安值 班室;如為家政人員、裝修人員、施 工人員、商鋪從業人員,在檢查其出 入證并核實其身份后,對其進行指引 并遠程監控; 所有外來人員進入小區的情況進行準 確記錄在執勤情況記錄 。 巡邏崗 監控中心 執勤情況記錄 6. 巡視中,如發現消防通道堆放雜物現 象、阻礙消防通道通暢現象,立即通 知區隊長組織人員進行清除; 如發現消防設備設施有缺損或者挪作 他用現象,立即通知區隊長報有關領 導進行處理。 巡邏崗 保安區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