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品保護細則 1.1.總則總則 . 1 2.2.實施細則實施細則 . 2 3 3具體要求具體要求 . 3 4.4.成品保護標準作法:成品保護標準作法: . 6 5.5.移交單及交接驗收單表樣移交單及交接驗收單表樣 . 24 1.1.總則總則 總承包單位對建設單位承擔本工程(包括甲委工程)的成品保護和管理職責, 工程竣工移交前后,形成的成品損壞或半成品以及功能破壞的修復職責,由總承 包單位負責。 2.2.實施細則實施細則 2.1 總包必須負責本施工區域內一切移交完成的成品、半成品的保護,設專人負責管理, 任何責任落實不清的成品、半成品損壞、丟失由總包單位負責全部責任,并按照損失 部分總造價向建
2、設單位賠償經濟損失。 2.2 進場分包單位必須提前向總包單位提供詳細的成品保護方案, 其內容必須包括 施工范圍內各種工序的工藝內容及相互制約的影響因素及與其他專業工序的 施工交叉先后順序;必須包括相關工序的具體成品、半成品保護措施。 各分包隊伍進場施工必須要有成品保護的交底記錄,并上交總包單位,未 交底不得進行施工。 凡現場施工的分包單位,現場必須設一名成品保護人員,各分包單位成品 保護人員統一由總包單位進行協調管理,組織成品保護人員對整個施工現場的 巡視和檢查,防止成品、半成品被破壞。 前道工序施工的單位必須與后續施工的單位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雙方 簽字認可后,交總包方存底,后道工序施工單
3、位(主要指大量作業面的分包單 位)即應對施工區域內的所有成品、半成品履行保護的責任和義務,總包單位 負責全部現場成品保護管理及責任。 甲委分包單位對本單位施工的成品、半成品負責保護,在安裝過程中負責看管, 如因看管不利造成的材料、設備、產品造成損壞、丟失等一切經濟損失均由該分包單 位自行負責更換。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分階段由甲委工程專職監理工程師組織向 總包單位進行移交,經三方簽字確認后由總包進行成品(半成品)保護管理,移交后 的產品由總包看管,發生損失由總包承擔; 2.7 在總包管理過程中,如任何一個第三方分包單位破壞成品或半成品,一旦能夠落實 具體責任人員和單位(要求由人證或物證) ,由責任單位負責對損壞或丟失部分的損 失按價進行雙倍處罰,態度惡劣者將處以三倍以上處罰,不繳納罰款者由建設單位進 行工程扣款,嚴重者給予終止合同的處理。如監理工程師組織移交,任何單位不得拒 絕接收,否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