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XX 有限公司章程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保護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公司在 工商局注冊,公司的名稱為: 公 司。 第三條 公司的法定地址 為: 。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經營范圍 第四條 本公司宗旨為:以“一流設計、精心施工、嚴格管理、全優服務”為目 標,提高本公司房地產開發經營水平,創造最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五條 本公司經營范圍包括: 主 營: 。 兼 營: 。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 第四章 股東 第七條 公司股東共有兩個,分別為: 甲方: 法定地址:
2、 乙方: 法定地址: 第八條 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 萬元人民幣; 乙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 萬元人民幣。 第九條 公司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有權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有權選舉或被選舉為董事會、監事會成員; 、有權對公司日常管理和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查詢和質詢。 、有權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 增資的股份; 、對公司盈余和清算后的剩余財產享有分配權;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份,在同等條件下,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 權。 第十條 公司股東應全面履行如下義務: 、按時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股份; 、公司存續期間,不得擅自抽回資本; 、按
3、其所認繳的出資股份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第十一條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股東可以將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其他股東或非股東, 但需經股東會同意方 可轉讓。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二條 股東將其股權作為抵押標的時,應當經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五章 股東會 第十三條 公司設立股東會,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四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行使下列職權: 、修改公司章程; 、決定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 、決定公司發行債券; 、選舉或罷免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選舉或罷免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審議和批準董事會、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審議和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報告; 、審議和批準公司彌補虧損和盈余分配方案; 、批準股東股權的轉讓與抵押; 、決定公司分立、合并、變更組織形式; 、決定公司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