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海省民和縣城市總體規劃青海省民和縣城市總體規劃( (附則附則) ) 附則 本規劃一經批準,將成為指導各項建設、管理以及編制各鄉鎮總體規劃及各專項規劃的依據,由民和縣 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法定程序無權變更。 附件一:青海省建設廳關于同意總規修編的函附件一:青海省建設廳關于同意總規修編的函 附件二:民和縣城市總體規劃綱要(附件二:民和縣城市總體規劃綱要(20112011- -20302030 年)審查會議紀要年)審查會議紀要 2011 年 7 月 6 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在西寧組織召開了民和城市總體規劃綱要(2011-2030) (以 下簡稱規劃綱要)審查會。省經委、省國土廳
2、、省水利廳、省旅游局、省通信管理局、青藏鐵路公司、 開發銀行青海省分行、海東行署、海東住房城鄉建設局、民和縣委、民和縣政府、民和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等單位及聘請的專家等三十余人參加了會議。會議成立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有關技術審查工作。 會議聽取了規劃編制單位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對規劃綱要的介紹,并依據城鄉規劃法、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青海省“十二五”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及青海省“四區兩帶一 線”發展規劃綱要、青海省東部城市群發展總體規劃對規劃綱要進行了審查。會議認為,規劃 設計單位對民和縣現狀進行了深入調查和分析,提出的規劃綱要思路清晰、結構完整、內容較全面, 基本達到城市規劃編制辦法的
3、要求。會議同意該規劃綱要通過評審。為進一步完善規劃綱要, 現將會議提出的修改意見紀要如下: 一、民和城鎮體系空間結構呈“一帶、單中心”的發展模式,即北部沿湟水河的川口鎮發展較為快速, 而南部沿黃河的官亭及中川發展緩慢,本次規劃應突出并加強官亭副中心的職能定位,形成縣域南北沿黃 河及湟水河雙核協同發展的格局。 二、建議對中心城區用地布局作出調整。享堂片區北臨 109 國道及 301 省道,交通便捷,其用地功能 應以物流為主;上莊片區建議作為專業市場用地;全民健身中心位置偏西,建議向東調整;區域性的公共 服務設施可沿湟水河適當布局;用地開發強度及建筑高度偏高,建議作調整。 三、規劃路網結構基本合理,人均道路指標偏高,建議作適當調整。 四、各專業規劃及各工程規劃應按照相關技術規范進一步深化細化。 五、規劃綱要中采用的相關數據應依據 2010 年國民經濟公報統計數據。 對對“民和縣城市總體規劃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