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團品牌危機管理集團品牌危機管理 1.1.實施目標實施目標 1.1 增強企業危機意識,提高企業品牌危機管理能力; 1.2 建立企業危機預警機制,規避風險; 1.3 提高企業防范風險能力,提高處理危機反應速度,有效解決品牌危機。 2.2.品牌危機的定義、分類和內容品牌危機的定義、分類和內容 2.1 品牌危機定義 因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經營決策、銷售承諾等因素造成的臨時性突發 事件,可能對沿海集團的品牌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對聲譽造成重大損壞 的事件,定義為品牌危機。 2.2 品牌危機分類:主要包括企業信譽危機、產品質量危機、服務質量危機、品 牌形象危機等 4 大類(不包括企業經營危機和企業文化危機)
2、: 2.2.1 企業信譽危機:指企業自食其言,不能向客戶或者社會公眾兌現自己 的承諾引發公眾強烈不滿、政府不信任企業、銀行喪失對企業的信 貸信心以及策略聯盟不提供支持等嚴重影響企業信譽的重大事件; 2.2.2 產品質量危機:指因產品設計缺陷、工程施工質量達不到國家和當地 行業標準要求等方面造成的嚴重的、大范圍的質量投訴、法律糾紛、 安全事故(隱患)等重大事件; 2.2.3 服務質量危機:指客戶對公司客戶服務人員的專業水準、服務效率、 服務意識和公司的服務制度等方面不滿而引起的時投訴、法律糾紛 等重大事件; 2.2.4 品牌形象危機:企業品牌形象被他人或競爭對手惡意詆毀、在某區域 甚至全國范圍內
3、出現大量負面報道等影響企業品牌形象的重大事 件; 3.3.品牌危機管理內容品牌危機管理內容: : 危機預防、危機處理危機預防、危機處理 3.1 危機預防:著眼于未雨綢繆、策劃應變,建立危機預警系統,及時捕捉企 業危機征兆,及時為各種危機提供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 3.2 危機處理:著眼于對已發生的危機進行處理,力求減少或者扭轉危機對品牌 的沖擊和給企業帶來的危害,在處理時,應堅持以下原則 3.2.1 領導人原則:危機發生后,公司領導人或專門指派高層管理人員作為責 任人來處理危機事件; 3.2.2 主動性原則:任何危機發生后,都不可回避和被動性應付,而是積極地 直面危機,有效控制局勢,且不可因急于追究責任而任憑事態發展; 3.2.3 快捷性原則:企業對危機的反應必須快捷,無論是對受害者、消費者、 社會公眾,還是對新聞媒介,都盡可能成為首先到位者,以便迅速、 快捷地消除公眾對品牌的疑慮;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