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團工作報告制度集團工作報告制度 1. 總則總則 本文中所稱的“工作報告”是特指集團在日常經營管理中需要各地區、各專 業口“定期”提交的報告、報表、計劃、請示等。 工作報告的用戶設計到三個層面:總辦成員層面、職能部層面、地區決策層 層面。 2. 工作報告上報的目的工作報告上報的目的 通過各地區經營理人員、 總部各專業口負責人定期提交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 的關鍵信息, 確保集團各級管理層實時把握集團的綜合經營狀況, 共享業務情報, 形成暢通的溝通交流機制。 3. 工作報告的工作報告的內容內容、類型類型與要求與要求 報告的內容有來自企業內部經營情況的、也有來自企業外部環境的。 來自企業內部的信息主要
2、是 關于地區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狀態的闡述,包括地區樓盤銷售情況、現金流 狀況、階段性財務收益情況、地區成本控制、工程質量、設計、人事等方面階段 性工作成果、管理人員的工作進展等等; 來自企業外部的信息主要是 涉及企業宏觀經營環境、 當地房地產開發契機等外部戰略情報方面的信息闡 述。 報告的內容要客觀、真實,為此,集團方面針對需要上報的報告專門提供了 不同的 “模板” 供參考, 當然能在模板要求的基礎數據的基礎上, 詳加統計分析、 總結而提煉出來的報告會更有價值,這方面的工作往往反映了上報人的職業水 準。報告的名稱要符合一般的公文的要求,簡單明了,一目了然,如 XX 地區 XX 年 XX 月關于
3、 XXXXXX 的報告(報表等) 。 為了便于對各種報告的管理,根據對不同報告的上報要求與管理權責,將所 有工作報告劃分成三類:溝通類、表報類和統計指標類 審批審批類:類:匯報人定期上報經營管理活動中產生的重要原始基礎信息,文 件需要收件人反饋處理意見,做出指示。 表報類:表報類:匯報人定期上報經營活動中的報表(財務報表、銷售報表、人 事報表等)供收件人參閱,收件人不需回復. 統計指標統計指標類:類:匯報人定期對一段時間內,本業務口日常經營中產生的信 息(各種經濟指標)經過統計分析、加工處理,提煉出有業務指導價值的綜合報 告上報有關領導。 各類別中報告的詳細清單參見附件: 集團工作報告一覽表 。 集團工作報 告一覽表中的報告清單是集團法定要求上報的文件,必須得到貫徹執行。 集團工作報告一覽表表頭包括:報告名稱、報告責任人、批準/反饋人 (主送人) 、備忘人(抄送人) 、上報時間要求、報告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