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差管理制度 1.目的 規范集團職員因公出差審批、考勤和報銷程序。 2.范圍 全體職員。 3.職責 集團人力資本經營部負責制定本制度,地區人力資源部遵照執行。 4.出差管理 4.1 出差審批手續 4.1.1 地區出差審批程序 A. 職員出差前應填寫 出差申請審批單 , 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申請出差借款; B. 職員將審批后的出差申請審批單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C. 地區部門負責人的出差申請由地區總經理審批,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D 地區總經理 2 天以內出差申請報總裁備案, 2 天以上出差申請報總裁審批。 E. 無審批手續的出差費用,財務不予報銷,期間按照未出勤不予發放薪金、 獎金和分紅。 4.1.
2、2 總部出差審批程序 A. 總部職員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審批單 ,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申請出差 借款; B職能部負責人 2 天以內出差申請報分管執行總裁備案,2 天以上出差申請 報分管執行總裁審批。 C. 執行總裁 3 天以內出差申請報總裁備案,3 天以上出差申請報總裁審批。 D. 總部職員將審批后的出差申請審批單報集團人力資本經營部備案; E. 無審批手續的出差費用,財務不予報銷,期間按照未出勤不予發放薪金、 獎金和分紅。 4.2 出差考勤及工作報告 A. 職員出差期間的考勤由出差地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 B. 職員按計劃完成出差任務后,應提交書面工作報告或出差工作進展情況說 明,并報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審閱; C. 職員出差超出一周,應每周向部門負責人書面報告周工作進展情況。 4.3 出差報銷規定:職員出差期間的補助規定參見員工福利一覽表 。 5. 相關表單 出差申請審批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