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酬微課第一節:合伙人制度解析234目 錄ONTENTS合伙人制度的類型萬科合伙人制度案例解析合伙人制度設計要點合伙人制度實施企業類型1C合伙人制度的類型一、創業合伙人(咨詢公司、律所等輕資產類公司)二、內部創業/內部業務合伙人(拓展產業鏈周邊業務,鼓勵合伙人在獨立單元內部創業)三、獨立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連鎖企業、區域業務型企業)四、天使投資/股權眾籌(創業需要大量資本和資源投入,引進天使投資)五、二三級合伙人/全員合伙人1萬科事業合伙人案例有限合伙企業為什么要成立有限合伙企業而不是公司?1保護員工2規避管理風險3稅收籌劃4公司制根據出資份額享有股東權力、參與決策,不排除因股東權力影響公司
2、正常經營的風險存在,而有限合伙人不能參與經營管理,將避免此種情況的出現。公司采取雙層征稅原則,即對公司和股東分別征稅,不僅公司要繳所得稅,股東取得股利后仍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企業不是獨立的納稅主體,僅對合伙人從合伙企業取得的投資回報征收個人所得稅。可見,合伙企業可以為員工節約納稅。任何經營都不是萬無一失的,都存在虧損負債的風險。通過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責任,避免員工過大的損失,影響員工收入。資金退出1公司股東不得退股;合伙人可依法定條件和程序退股。萬科事業合伙人案例匯集資金,成立相關財務顧問公司1經濟利潤獎金獲得者經濟利潤獎金獲得者萬科工會委員會萬科工會委員會合合資資組組建建深圳市盈安財務顧問有
3、限公司深圳市盈安財務顧問有限公司華能信托有限公司華能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計劃信托計劃深圳市盈安財務顧問深圳市盈安財務顧問有有限公司(有限合伙)限公司(有限合伙)購購入股票入股票完成持股完成持股普通合伙普通合伙有限有限合伙合伙深圳市盈安財務顧問有限公司深圳市盈安財務顧問有限公司有限有限合伙合伙對各級雇員(包括高管層在內)的年終獎金進行了扣除留存,集體委托成立深圳市盈安財務顧問有限公司,出資額共計14.1億元,作為第三方資金管理和持股計劃的投資平臺深圳市盈安財務顧問有限公司成立后,組建深圳盈安財務顧問企業(有限合伙),形成投資主體。其普通合伙人為深圳市盈安財務顧問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為上海萬豐資產管理
4、有限公司(萬科工會委員會的全資子公司),以及華能信托有限公司,這三家的實際控制人均為萬科1320名合伙人經濟利潤獎金形成的集體資金 通過華能信托的一個信托計劃注入盈安財務 顧問企業,從而避開有限合伙企業50人的數 量限制,盈安財務顧問企業作為操作平臺,購入萬科股票,從而完成“持股計劃”。購買萬科股權所需的資金中,一部分為合伙人的自愿出資,另一部分為融資而來,這部分融資是杠桿化的,風險和收益匹配萬科事業合伙人案例公司持股計劃和跟投制1公司持股計劃特點:高管購買有下限,雇員購買有上限;有杠桿;有時間限制項目跟投制度必必須跟須跟投投人員人員限限制跟制跟投投人員人員自自愿跟愿跟投投人員人員項目跟投制度
5、項目所在一線公司管理層 和該項目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其他員工主要內容員工初始跟投份額不超過項目資金峰值的5%,公司將對跟投項目安排額外受讓跟投其投資總額不超過該項目資金峰值的5%,項目所在一線跟投人員可在未來18個月內額外受讓此份額;受讓時按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支付利息注:跟投制在微課注:跟投制在微課7 7詳細描述詳細描述萬科發布萬科集團內部創業管理辦法被稱為事業合伙人制度的2.0版本p 內部創業項目首先由創業者準備商業計劃書報送至集團投資對接人,商業計劃書由集團試錯會決策是否投資,根據項目投資規模及經營屬性一事一議;萬科對規模較大項目保留審計權利。在市場化原則的前
6、提下,萬科對創業團隊給予一定的資源 支持和傾斜,但內部創業不得使用萬科品牌。p 符合“城市配套服務商導向”;項目有益于萬科生態系統建設;業務可復制,并具備形成規模的可能性;堅持市場化競爭原則,不損害萬科利益。p 內部創業限于支持司齡超過2年的內部員工創業,創業項目需經集團試錯會批準;員工創業需辭職。參與創業項目的離職員工,可保留離職前的EP積分。兩年內創業員工可選擇回歸萬科。p 單項目萬科出資額不超過3000萬元,萬科累計出資額不超過3億元;原則上創業員工出資額不應低于萬科出資額;萬科可能通過股權、債權、可轉債等形式出資;輕資產、服務類、技術類業務優先。p 文件的核心是鼓勵員工在萬科“城市配套服務商”的產業鏈上開創個人事業,這從根本上決定了此次創業計劃根本目的是為支持萬科戰略目標的實現。這是此計劃的核心,也是制定業務流程等方面的重要依據。1合伙人制度設計要點 金融媒介 投資風險 管理風險 參投范圍 持股比例 推出機制 收益分配 操作原則1合伙人制度實施企業類型 知識型企業 初創期或戰略轉型期的企業 控制權穩定的企業 輕資產型企業1一個企業要推行合伙人制度,就必須滿足以上這三個條件,即知識個體性、股權分散性、業務封裝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