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洽商、設計變更、索賠、簽證的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規(guī)范工程洽商、設計變更、索賠及簽證的管理,確保工程 質量,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2 編制依據 2.1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款2.2 公司工程管理要求 3. 職責3.1 中國泛海合同監(jiān)管總部、泛海建設控股工程審計部歸口管理工程洽商、設計變更、索賠及簽證。3.2 各項目公司合約商務主管領導、工程預算部負責本項目發(fā)生的工程洽商、設計變更、索賠及簽證工作。4 管理程序4.1 工程洽商4.1 .1 工程洽商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業(yè)主根據實際及需要,經監(jiān)理單 位通知施工單位具體實施的工程變更; 另 一種是施工單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所提出的,
2、需經業(yè)主及/或 監(jiān)理)批準的工程變更。4.1.2 由業(yè)主提出的工程洽商4.1.2.1 接到業(yè)主經監(jiān)理傳送來的工程洽商后,由資料員進行收文登 記,加蓋收文章后交項目經理批處。4.1.2.2 所有工程洽商文件必須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與項目合約商務經理評審后批轉。評審方式可為:傳遞評審和會議評審。4.1.2.2.1 傳遞評審:項目經理在簽署欄中確定傳遞評審的人員,而后有關人員分別評審,并在收文章上簽名;若有疑議,應在文件上簡單注明問題所在。項目經理匯總各位的評審意見,并做出結論:若無問題將其返回資料員;若有問題,項目經理批示做進一步處理。4.1.2.2.2 會議評審: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合
3、約、物資等管理人員共同對工程洽商進行評審,并填寫評審記錄(參見合同管理程序)。4.1.2.3 評審內容 評審內容見合同評審程序4.1.2.4 評審后處理4.1.2.4.1 對于評審后有疑議,由技術負責人編制回復函,經項目經理和合約商務經理聯(lián)簽后,與監(jiān)理(業(yè)主)交涉解決。4.1.2.4.2 對于評審后無疑議的,資料員依據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規(guī)定按受控文件登記發(fā)放至有關人員和分包商執(zhí)行。與此同時,由相應責任工程師(或分包技術負責人)編制技術方案,項目合約商務經理做出相應補充預算,并辦理相應簽證手續(xù)。4.1.3 由項目提出的工程洽商4.1.3.1 由相應責任工程師編制工程洽商文件,項目經理和項目合約商
4、務經理聯(lián)簽后,報送監(jiān)理單位,同時作發(fā)文記錄。4.1.3.2 經監(jiān)理或設計單位批準返回的工程洽商,項目資料員收文登記后 交至項目經理,由原洽商編制人核對, 對核對無誤的,資料員按受控文件發(fā)至有關分包單位及技術、合約等有關部門 (人員)。相應責任工程師據此組織施工,項目合約商務經理據此編制預算并與監(jiān)理(業(yè)主)辦理簽證。4.1.4 分包商提出的工程洽商4.1.4.1 分包商向項目提出工程洽商時,由項目相應責任工程師和分包商 共同編制工程洽商文件,交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 項目經理和項目合約商務經理批準后按4.1.3款要求執(zhí)行。4.1.4.2 項目應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分包商不得直接與業(yè)主、設計單位辦理有
5、關工程洽商的一切事宜。4.1.5 超出20萬元的工程洽商應報合約估算部審批備案(有關要求見公司合同授權規(guī)定)。4.2 設計變更4.2.1 設計變更系由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修改文件。4.2.2 所有設計變更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與合約商務經理評審后批轉。其評審要求及設計變更單發(fā)放等均按4.1款執(zhí)行。4.2.3 經評審,對設計變更有疑議或項目無力實施的,由責任工程師與 監(jiān)理單位或直接與設計單位聯(lián)系解決。4.2.4 超出20萬元的設計變更應報合約估算部審批備案 (有關要求見公司合同授權規(guī)定)。 4.3 索賠管理4.3.1 職責4.3.1.1 項目責任工程師4.3.1.1.1 負責收集、整理職責范圍內的設
6、計變更、工程洽商、現(xiàn)場簽證以 及與業(yè)主往來的有關信函,在其審核無誤后項目合約商務經理提供。4.3.1.1.2 配合項目合約商務經理做好索賠文件的編制及洽談。 4.3.1.2 項目合約商務經理4.3.1.2.1 熟悉合同文件及有關資料,掌握索賠原則。4.3.1.2.2 收集、辦理、整理歸檔索賠依據性資料或文件。4.3.1.2.3 編制向業(yè)主索賠的文件。4.3.1.2.4 負責與業(yè)主洽談索賠事宜。4.3.1.3 項目經理、合約估算部經理審核項目合約商務經理編制的索賠文件。4.3.1.4 區(qū)域經理批準索賠文件。4.3.2 索賠分類 按索賠的性質劃分,索賠分為:經濟索賠、工期索賠。4.3.3 索賠依據
7、4.3.3.1 合同文件;4.3.3.2 設計變更記錄;4.3.3.3 工程洽商記錄;4.3.3.4 現(xiàn)場簽證記錄;4.3.3.5 與合同對方之間的涉及索賠事宜的往來信函;4.3.3.6 有關會議紀要;4.3.3.7 工程照片或錄相等。4.3.4 索賠方式4.3.4.1 辦理簽證;4.3.4.2 發(fā)索賠函;4.3.4.3 召集會議,制訂會議紀要。4.3.5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辦理索賠:4.3.5.1 發(fā)生設計變更、工程洽商;4.3.5.2 不可抗力造成的意外損失;4.3.5.3 業(yè)主供貨造成的損失;4.3.5.4 合同修改或增加合同外的工作;4.3.5.5 業(yè)主違約,造成我方損失等。4.3.
8、6 索賠程序4.3.6.1 合約商務經理對所收集的索賠依據性文件進行分析整理, 及時作出索賠洽談文件。4.3.6.2 索賠洽談文件經項目經理與項目合約商務經理聯(lián)簽后,報送合同 對方,并約定洽談時間和地點。4.3.6.3 由合約商務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與合同對方進行索賠洽談。 4.4 工程簽證管理4.4.1 工程簽證是在項目施工現(xiàn)場中發(fā)生的因各種非承包方原因所造 成,要求合同對方作出損失補償的一種認可憑證。4.4.2 對屬合同修改、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的情況,合約商務經理應據 此作出量、價分析(或稱補充預算)文件, 要求合同對方予以 簽證。4.4.3 凡合同、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等未覆蓋的,需向合同對方
9、辦理索 賠的事宜,均應及時與合同對方辦理簽證手續(xù),如:停電、停水、 道路開挖或封閉、發(fā)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匯比價變更、 業(yè) 主供貨延誤或不合格等情況。4.4.4 對于分包商向公司辦理工程簽證的, 由分包商填寫“簽證記錄 單”(附表5-1),合約經理和項目經理聯(lián)簽后批準。 4.5 工程派工單的管理4.5.1 當項目發(fā)生分包合同以外的零星工程(獨立的工作內容,且價款 在2萬元以下)及零散用工時,不必單獨簽訂合同,但應按分 包商選擇程序要求,由項目經理簽發(fā)“項目派工單”(附表5-2)。4.5.2 派工負責人(責任工程師)按要求填寫“項目派工單”的工作內容及驗收規(guī)定,項目合約商務經理填寫預算部分,
10、項目經理審批實施。4.5.3 分包商完成“項目派工單”任務后,項目責任工程師或現(xiàn)場經理 應組織驗收,在確認其無誤并簽字后,項目合約商務經理才可進行結算。 附表5-1 表式:QP06-12 簽證記錄單 建筑承包公司 編號: 項目名稱分包商名稱施工部位相關圖紙、洽商或變更單號工作內容:人 工設 備材 料工種開始時間結束時間人數總工日類別型號開始時間結束時間數量總臺班種類規(guī)格數量單位工長塔吊鋼筋KG鋼筋工汽車吊混凝土M3鋼機構安裝工焊機各類砌塊M3混凝土工卡車氧氣瓶木工鋼筋切斷機乙炔氣瓶磚瓦工鋼筋成型機鉛絲KG抹灰工電刨焊條根油漆工電鋸木材M3焊工氣錘模板M2司機沖擊鉆架料根水暖工機械工放線工力工確
11、認 分包商代表簽名: 公司代表簽名: 日期: 日期:附件:o 草圖 _ 張; o 照片 _ 張;o 其它附表5-2 表式:QP06-13 項目派工單 建筑承包公司 編號: 項目名稱實施單位施工部位工作內容及驗收規(guī)定:派工依據:計 o 業(yè)主合同,編號 o 分包合同,編號 o 設計變更,編號 o 工程洽商,編號 o 其它:工作預算:數量單位單價合價人工費材料費劃機械費附件:o 無; o 有,總 價派工日期:實施日期:審批日期: () ()驗以上工作已于年月日按規(guī)定要求完成,并通過驗收。收驗收日期: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金額:數量單位單價合價人工費結材料費機械費總 價算合同日期: 實施/日期: 批準/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