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附件十六附件十六 工程質量保證書工程質量保證書 業 主 : 總承包方 : 業主、總承包方根據本合同條件,對中國江蘇省常州龍湖酈城項目二期 I 標/II 標項目 的總承包工程簽訂工程質量保證書。 第一條第一條 工程質量保證范圍和內容工程質量保證范圍和內容 總承包方在工程質量保證期內,按照有關合同條件及工程規范,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 任。 工程質量保證范圍包括總承包工程范圍內所有工作內容。 第二條第二條 工程質量保證期工程質量保證期 本工程的工程質量保證期如下: 1.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內規定本工 程的設計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
2、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 3.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5. 裝修工程:為2年; 2/3 6. 其它部份:為2年。 工程質量保證期自實際竣工證書上注明的日期起計算。 第三條第三條 工程質量保證責任工程質量保證責任 1. 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總承包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時保修???承包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業主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并有權在保修金內(如尚 未釋放)扣除相關的保修費用。 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總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事故現場搶修。 3. 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
3、按照當地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 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 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總承包方實施保修。 4. 質量保修完成后,由業主代表驗收。 第四條第四條 保修費用保修費用 于工程質量保修期內所有質量缺陷的保修費用由造成的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第五條 保修金的釋放保修金的釋放 保修金的釋放可按合同條件第34條(5)款內的規定。但保修金的釋放并不免除總承包方 于工程質量保證期內的保修責任。 本工程質量保證書,由業主、總承包方雙方在業主發出實際竣工證書之前共同簽署,作 為本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接下頁】 3/3 【承上頁,本頁無正文】 業主:業主: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署 姓名 職位 日期 總承包方:總承包方: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署 姓名 職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