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說明書投標說明書 總則 1工程說明 對工程的說明見招標須知前附表(以下簡稱“前附表”)第1欄,名稱見第2欄所 述。 2資金來源 業主名稱)(以下簡稱“業主”)已籌集到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 的資金,用于 (工程名稱)的投資費用。該投資費用的一部分將用 于邀請投標合同項下的合格支付。 3合格條件與資格要求 3.1本招標面向投標人。 3.2根據本合同所提供的全部貨物和服務必須來源于合格的國家, 本合同下的所 有開支也僅限于這些貨物和服務。 3在本款中“原產地”一詞是指開采、 種植、 生產貨物的地點以及提供服務的地點。 貨物是指經過工廠制造、加工或對其零件進行實質性的重大組裝而生產的,其 產品在基本
2、特征或使用目的及應用方面與其元件有實質性的區別,且得到商業上的 承認。 3.4貨物及服務的產地與投標人的國籍無關。 3.5為具有簽訂合同的資格, 投標人應提供令業主滿意的證據, 證明其具有本須 知第3.1款中規定的資格和具有足夠的資產及能力來有效地履行合同。 為此所有提交 的標書應包括下列資料: (a)公司、商行、股份公司或聯營體各成員的機構組成或法律地位、注冊地點、 主要營業地點的原始文件的副本; (b)投標人(或聯營體各方)在過去五年和現在正在進行的與本合同工程相似 的經驗和合同履行情況; (c)按第四章表的格式提供完成合同所需的主要施工機具與設備; (d)按第四章表的格式提供擬在現場或不
3、在現場進行管理,或實施合同的主 要人員資格和經歷; (e) 按第四章表的格式提供擬定的分包金額超過投標價格10的分包內容與 分包人名單; (f)投標人(或聯營體各方)的財務狀況,包括最近三年的損益表,資金平衡 和審計報告,以及今后兩年內的財務預測和投標人(或聯營體的授權代表)給予向 其開戶行了解資信的授權書; (g)有關目前涉及投標人的訴訟案的資料。 3.6兩個或多個公司聯合投標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投標書以及中標后的合同協議書應金字使所有聯營體成員均受到法律約束; (b)應推薦一家聯營體成員作為主辦人,且應提交一份授權證書,證明其主辦 人資格。 授權證書須有所有聯營體成員的合法代表簽署; (C)聯營體主辦人授權代表為任何或全部聯營體成員承擔責任和接受指示。合 同的整個實施(包括交付)應全部由聯營體主辦人負責; (d)所有聯營體成員應對按合同條件實施合同共同或分別承擔責任。在(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