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工作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確保公司工作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損壞事故,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標準和防止二次系統人員三誤工作規定及煤礦安全規程制定。第三條 煤炭生產的各項電力、機械檢修、維護、試驗、動土作業、動火作業等工作都必須使用工作票,任何作業人員除嚴重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下都無權無票作業。第二章 工作票的種類及適用范圍第四條 電氣第一種工作票1.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2.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
2、,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3.其他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第五條 電氣第二種工作票1.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2.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3.二次接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須將高壓設備停電者;4.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5.更換生產區域及生產相關區域照明回路上的工作;6.在變電站、變壓器區域內進行動土、植(拔)草、粉刷墻壁、屋頂修繕、搭腳手架等工作,或在變電站、配電間進行粉刷墻壁、整修地面、搭腳手架等工作,不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第六條 機械第一種工作票機械第一種工作票適用于公司內部以下工作
3、:1.需要將生產設備、系統停止運行或退出備用,由運行值班人員采取斷開電源、隔斷與運行設備聯系的設備、系統,或對檢修設備進行消除壓力、吹掃等任何一項安全措施的檢修工作;2.需要運行人員在運行方式、操作調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設備安全措施的工作。第七條 機械第二種工作票機械第二種工作票適用于公司內部以下工作:1.不需將生產設備系統停止運行或退出備用;不需運行值班人員采取斷開電源、隔斷與運行設備聯系的熱力系統;2.不需運行值班人員在運行方式、操作調整上采取措施的;3.在設備系統外殼上的維護工作,但不觸及設備的轉動或移動部分;4.轉運站、破碎站、篩分車間等生產區域內進行粉刷墻壁、屋頂修繕、整修地面、保潔、
4、搭腳手架、保溫、防腐等工作;第八條 臨修維護工作票臨修維護工作票適用于公司內部以下工作:需要穿采設備、運輸車輛、工程機械設備上采取安全措施的檢修工作。包括:(1)卡車臨修維護工作票;(2)輪胎臨修維護工作票;(3)工程機械臨修維護工作票;(4)穿采設備臨修維護工作票;(5)綜合電鉗工臨修維護工作票;(6)綜合焊工臨修維護工作票。第九條 動土工作票動土工作票適用于礦區生產區域及生產相關區域內動土作業(不包括坑下作業區域),目的防止動土后造成地下電纜、光纜、管道以及其它設施遭到損壞,影響安全生產。第十條 動火工作票:在一、二級動火區域分使用一、二級動火工作票,保證動火安全。第十一條 繼電保護安全措
5、施票1.需拆開或恢復二次接線的工作;2.需對二次回路進行短接或接線改動的工作(無論臨時的還是長久的);3.由于配合其他工作需對二次回路做臨時措施的;4.其他重要的二次回路及直流系統現場工作。第三章 電氣、機械、臨修維護工作票使用規定第十二條 工作票的使用1.除嚴重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所有檢修、維護、試驗工作必須使用工作票;工作票應使用統一格式(票樣見附圖),電氣第一、二種工作票、機械第一、二種工作票一式兩份,臨修維護工作票一份,使用標準工作票,不再采用EAM系統填寫工作票,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與簽發,不得任意涂改;2.每份工作票簽發方和許可方修改不得超過兩處。工作票中的設備名稱、編號
6、、接地線位置、日期、時間、動詞以及人員姓名不得改動;錯漏字修改應遵循以下方法,并做到規范清晰:填寫時寫錯字,更改方法為在寫錯的字上劃兩道水平線,接著寫正確的字即可;審查時發現錯字,將正確的字寫到空白處圈起來,將寫錯的字也圈起來,再用線連接;漏字時,將要增補的字圈起來連線至增補位置,并畫“”符號。禁止使用“”、“同上”等省略詞語;修改處要有許可人員簽名確認;3.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填寫。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個工作負責人不得在同一時間內擔任兩個及以上工作任務的工作負責人;4.同一車間(部門)有兩個及以上班組在同一個設備系統、同一安全措施內(或班組之間
7、安全措施范圍有交叉)進行檢修工作時,一般應由車間(部門)簽發一張總的工作票,并指定一個總的工作負責人,統一工作許可和工作終結手續,協調各班組工作的正確配合,各班組的工作負責人仍應對其工作范圍內的安全負責;5.一個班組在同一個設備系統上依次進行同類型的設備檢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開始前一次完成,應分別辦理工作票;6.外委項目由公司主管責任部門監護人員辦理工作票手續,擔當工作負責人,并做好現場監督。第十三條 工作票的編號1.工作票必須編號,由工作負責人在票面左上角“編號”欄填寫,票號使用10位,標示為“NO:”;2.工作票自身順序號編號原則(1)第一位以字母B或F或S標注,“B”代表標準
8、工作票;“F”代表非標準工作票;“S”代表手寫工作票;(2)第二、三位以數字表示,分別代表各個部門,其中:“01” - 設備管理部;“02” - 采礦作業部;“03” - 儲運部;“04” - 維修部;“05” - 動力部;“06” -基建工程部;“07” -運輸部;“08” -盛源公司;“09” -龍源公司;“10” -鐵路;(3)第四位以數字表示,代表部門內部車間、段,具體由各部門自行編號;(4)第五、六位以數字表示,代表車間、段內的不同班組,具體由各部門自行編號;(5)第七至第十位以數字表示,代表工作票順序號。第十四條 工作票的填寫1.工作票的填寫必須使用標準的名詞術語、設備的雙重名稱。
9、標準的名詞術語:系指國標、行標、中國大唐集團公司規范的標準稱謂;設備的雙重名稱:系指具有中文名稱和阿拉伯數字編號的設備,如斷路器(以下稱開關)、隔離開關(以下稱刀閘)、保險等,在工作票的內容中,凡涉及到的設備都要寫上;在設備標示牌中,都要一并使用。不具有阿拉伯數字編號的設備,如線路、主變等,可以直呼其名。票面需要填寫數字的,應使用阿拉伯數字(母線可以使用羅馬數字);數字稱謂:“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在設備名稱或編號中的統一稱謂分別為“洞、幺、兩、三、四、五、六、七、拐、九”;2.工作票要填寫清楚正確,關鍵字、語句不允許涂改。票面上填寫的數字應用半角方式輸入,用阿拉伯數字(1、
10、2、3、4、5、6、7、8、9、0)表示,時間按24小時(制)計算,年度填寫四位數字,月、日、時、分填寫兩位數字。如:2008年11月08日18時18分,否則換票;3.對于設備編號用阿拉伯數字加中文名稱表示,如:2號變電所4號電鏟,或#2變電所#4電鏟表示;設備編號用中文名稱加阿拉伯數字編號表示,如:南環線開關352;4.每份電氣第一、二種工作票必須附有一份針對該項作業的危險點控制措施票;5.“工作負責人”欄:電氣第一、二種工作票、機械工作票中工作負責人即為工作監護人,單一工作負責人或多項工作的總負責人填入此欄;6.“檢修負責人”欄:臨修維護工作票中檢修負責人即為檢修作業負責人;7.“安全監護
11、人”欄:臨修維護工作票中安全監護人即為檢修作業現場安全監護人;8.“班組”欄:一個班組檢修,班組欄填寫工作班組全稱;幾個班組進行綜合檢修,則班組欄填寫檢修段(車間);9.“工作班成員”欄或“其他檢修成員”欄:檢修成員在10人或10人以下的,應將每個工作人員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員”欄,超過10人的,只填寫10人工作姓名,并寫明工作班成員人數(如*等共人)?!肮踩恕钡目側藬蛋üぷ髫撠熑耍慌浜瞎しN人員和生產用工人員可直接填寫其姓名;工作負責人的姓名不填寫工作班成員內;10.“工作地點”欄:寫明被檢修設備所在的具體地點;11.“工作內容”欄或“檢修項目”欄:描述檢修工作內容,要求準確、清楚和完整;1
12、2.“計劃工作時間”欄:根據工作內容和工作量,填寫預計完成該項工作所需時間;13.“安全措施”欄:填寫檢修工作應具備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求周密、細致,做到不丟項、不漏項:(1)要求運行人員在運行方式、操作調整上采取的措施;(2)要求運行人員采取隔斷的安全措施。如:斷開設備電源、隔斷與運行設備聯系的熱力系統等工作;(3)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則在相應欄內填寫“無”,不得空白;14.“工作票簽發人”欄:填寫該工作票的簽發人姓名;15.“工作票接收人”欄:填寫接收該工作票運行值班負責人的姓名;16.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安全措施”中“下列由工作許可人填寫”欄由工作許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按照工作票簽發人或工
13、作負責人所填寫的安全措施逐一填寫;操作監護人和當班的值班負責人在檢查、核對無誤后,分別在“安全措施”中“下列由工作許可人填寫”欄的“工作許可人”和“值班負責人”處簽名;17.電氣第一種工作票中“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補充的安全措施”欄的內容包括:(1)由于運行方式或設備缺陷需要擴大隔斷范圍的措施;(2)運行人員需要采取的保障檢修現場人身安全和運行設備安全的措施;(3)補充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提出的安全措施;(4)提示檢修人員的安全注意事項(如:燙傷、機械傷害、觸電傷害等);(5)如無補充措施,應在該欄中填寫“無補充”,不得空白;并在“執行情況”欄內填“無”,不得空白;18.電氣第一種工
14、作票中“批準工作結束時間”欄:由工作許可人根據設備工作需要填寫該項工作結束時間。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在檢查核對安全措施落實無誤后,由工作許可人填寫“許可工作開始時間”并簽名,然后,工作負責人確認簽名;19.“工作票延期”欄:由工作負責人填寫,當班值班負責人確認簽名;20.“允許試運時間”及“允許恢復工作時間”欄:當班工作許可人填寫并簽名,工作負責人確認簽名;21.“工作終結時間”欄:工作負責人填寫并簽名,工作許可人分別簽名確認;22.“備注”欄填寫內容:(1)工作許可人填寫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說明的交待事項,如該份工作票未執行以及電氣第一種工作票中接地線未拆除的原因等;(2)工作負責人填寫中
15、途增加工作成員的情況;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23.電氣工作票接地線裝設地點應填寫具體、明確,“接地線編號”下方注明對應的地線編號。各110kV變電站、配電室(含有6kV開關的單位)6kV開關室的接地線應注明接在什么間隔;主變壓器高壓側接地線應注明“在變壓器高壓側,110kV變電站主開關電源側接地線一組”;24.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每條只包含一個操作項目,安全措施欄內寫不下時,另加附頁,并在安全措施欄內注明“見附頁”。第十五條 工作票的執行程序1.工作票的生成(1)段、車間、班組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和計劃工作期限,確定工作負責人;(2)工作負責人根據工作內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選擇使用工作票的種類,
16、調用或填寫工作票;(3)針對工作場地、工作環境、工具設備、技術水平、工藝流程、作業人員身體狀況、思想情緒、不安全行為等可能帶來的危險因素,工作負責人要組織分析制訂預防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等發生頻率較高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火災等事故的控制措施,填寫第一、二種電氣工作票、機械第一種工作票的危險點控制措施票或其他票種中的“危險點及控制措施”;2.工作票的簽發(1)當工作負責人填寫好工作票時,應交給工作票簽發人審核,由工作票簽發人對票面內容、危險點和控制措施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簽發;(2)電氣第一、二種工作票、機械第一種工作票簽發工作票的同時,要簽發危險點控制措施票,不得簽發
17、沒有危險點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3.工作票的送達(1)計劃工作需要辦理第一種電氣工作票的,應在工作開始前,提前一日將工作票送達運行值班人員;(2)臨時工作或消缺工作及需要辦理第二種電氣工作票、機械工作票、臨修維護工作票可在工作開始前,直接送作業許可人員;4.工作票的接收(1)值班人員、作業許可人員接到工作票后,應及時審查工作票全部內容,必要時填好補充安全措施;(2)審查發現問題應向工作負責人詢問清楚,工作票存在以下問題必須重新辦理工作票:a.工作票使用種類不對;b.安全措施有錯誤或遺漏;c.安全措施中的動詞被修改,設備名稱及編號被修改,接地線位置被修改,日期、姓名被修改等;d.錯字、漏字的修改不
18、符合規定;e.“安全措施”欄空白;f.電氣第一二種工作票、機械第一種工作票沒有附帶危險點控制措施票;g.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票簽發人不符合規定;5.工作許可檢修工作開始前,工作許可人會同工作負責人共同到現場對照工作票逐項檢查,確認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確執行。工作許可人向工作負責人詳細說明哪些設備帶電、有壓力、高溫、爆炸和觸電危險等,雙方共同簽字完成工作票許可手續。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不允許在工作許可開工后,單方面變動安全措施;6.工作開始工作開始前,工作負責人應針對危險點落實相應的控制措施,并將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危險點與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項向全體工作班成員交代清楚,確認熟知、掌握;7.工作監護
19、(1)開工后,工作負責人或安全監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認真監護工作全過程;(2)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因故暫時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并將工作票交其執有,交待注意事項并告知全體工作班人員,原工作負責人返回工作地點時也應履行同樣交接手續;離開工作地點超過兩小時者,必須辦理工作負責人變更手續;(3)工作期間,如果需要增加(變更)工作班成員,新加入人員必須進行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危險點和控制措施學習、接受安全措施交底并簽名后,方能加入工作。由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的“備注”欄分別注明增加(變更)原因、增加(變更)人員姓名、增加(變更)時間并簽名;(4)工作負責人變
20、動時,應經工作票簽發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許可人,在工作票上辦理變更手續。工作負責人的變更情況應記入運行值班記錄;(5)運行值班人員、值班調度發現檢修人員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本規定以及擅自改變工作票內所列安全措施,應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收回工作票;8.工作間斷工作間斷時,工作班人員應從現場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存。間斷后繼續工作,無須通過工作許可人,但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應重新認真檢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針對危險點落實相應的控制措施,并將危險點與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項向全體工作班成員交代清楚,確認熟知、掌握后,方可工作。若無工作負責人帶領,工作人員不得
21、進入工作地點;9.工作延期(1)工作票的有效期,以許可人批準的工作期限為準;(2)工作若不能按批準工期完成時,工作負責人必須提前兩小時向工作許可人申明理由,辦理申請延期手續;(3)延期手續只能辦理一次,如需再延期,應重新簽發新的工作票,并注明原因;10.設備試運(1)設備試運項目:a.對于不能直接判斷的檢修設備的性能及檢修質量是否達到要求的,工作終結前必須進行試運;b.所有泵、風機、電機、開關、電動(氣動)閥門(檔板)等設備大修或解體檢修后均需進行試運;c.所有保護回路檢修后,必須進行相關傳動試驗;(2)檢修設備試運工作由工作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工作許可人、值班調度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在不變動其它
22、工作組安全措施時,履行試運許可手續后,進行試運工作;(3)如果需要變動其他工作組的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應同時將相關工作票全部收回,經其他工作組的工作負責人同意,并且工作成員全部撤離后,方可變動安全措施,履行試運許可手續,開始試運。試運后,應及時恢復變動安全措施;(4)試運結束后尚需工作時,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仍應按“安全措施”執行欄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后,方可恢復工作。如需要改變原工作票安全措施,應重新簽發工作票;(5)運行值班人員應將拆除安全措施的原因以及相關工作票的收回、試運情況和重新布置安措、許可繼續工作等內容詳細記錄在運行記錄內;11.工作終結(1)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全面檢查并
23、組織清掃整理工作現場,確認無問題后,帶領工作人員撤離現場,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共同到現場驗收,檢查設備狀況,有無遺留物件,是否清潔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寫工作結束時間,雙方簽名,工作方告終結;(2)運行值班人員(或工作許可人)恢復安全措施;(3)對于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在履行上述檢查、交待、確認、雙方簽字手續后,運行人員應將所做安措拆除情況詳細填寫在“接地線(接地刀閘)共組,已拆除(拉開)組,未拆除(拉開)組,未拆除接地線的編號”欄,值班負責人確認后簽字,工作票方告終結;12.辦完工作終結手續后,工作負責人將工作票交段(車間),部門匯總保管三個月。第十六條 相關人員的安全職責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
24、人、工作許可人由公司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員擔任,每年3月份各部門報送本部門上述三種人名單,由公司安全環保部統一組織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擔任上述人員;平時增補以上人員需要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核,考試合格方可擔任。1.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職責由部門正副部長、正副段長(車間主任)擔任,其職責:(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規定進行危險點分析工作;(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險點防范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3)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人數和技術力量是否適當,是否能夠安全地進行工作;(4)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5)對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填寫、執行方面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考核;(6)在工作許可人簽字前,
25、工作票簽發人是該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責任人;2.工作負責人(監護人)的安全職責由本班組1年以上工作經驗人員擔任,其職責:(1)在工作票簽發人簽字前,工作負責人是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責任人;(2)對危險點分析的全面性、控制措施的正確性及有效落實負責。工作前結合工作內容,召集工作成員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開工前負責組織全體人員學習危險點控制措施并簽名;開工后,負責落實;(3)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與工作許可人共同檢查安全措施是否得以落實,是否符合現場實際安全條件;(4)負責工作所需工器具的完備和良好;(5)工作前認真檢查核實控制措施,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6)正確地和安全
26、地組織工作,在工作過程中對工作人員給予必要的安全和技術指導;(7)監護和檢查工作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安全措施和落實危險點控制措施;(8)正確執行“檢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終結時恢復檢修前的狀態;(9)工作票辦理終結后,對本工作的危險點控制措施進行總結;3.工作許可人的職責由運行值班負責人或值班調度等人員擔任,其職責:(1)不得許可沒有危險點控制措施票或沒有填寫危險點和控制措施的工作票;(2)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包括危險點分析和控制措施)應正確完備、符合現場實際安全條件;(3)正確執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并對所做的安全措施負責;(4)確認安全措施已正確執行,檢修設備
27、與運行設備確已隔斷;(5)對工作負責人正確說明哪些設備有電壓、壓力、高溫、爆炸危險和工作場所附近環境的不安全因素等;(6)對檢修工作負責人提出設備試運申請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拆除以及重新工作時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恢復的正確性負責;(7)對檢修設備試運工作結束后試運狀況評價的真實性負責;4.工作成員或其他檢修成員的職責由班組參加檢修人員擔任,其職責:(1)認真學習、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與本作業項目有關規定、要求;(2)積極參加本作業班組危險點分析,提出控制措施;(3)熟知并嚴格落實危險點控制措施票及“危險點及控制措施”欄中的控制措施,規范作業行為,確保自身和設備安全。第十七條 工作票執
28、行的管理1.工作票的管理堅持“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檢修工作部門對工作票的質量及執行情況負責。負責標準工作票的審批、補充和完善,并行使檢查和考核職責;安全環保部代表公司(礦)行使監督職責,不定期進行抽查,提出對主管部門的考核意見及改進措施;2.生產運行段(車間)、班組每天要對新發出的工作票審核把關,嚴格履行工作許可人的職責,對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內容是否符合系統要求,危險點是否正確完善并符合現場實際負責。對無票工作應予及時制止,并及時匯報相關部門;3.生產檢修段(車間)、班組對工作票的正確性、危險點分析的完整性及檢修工作現場安全性負責,及時糾正不安全現象,規范工作人員的行為;
29、4.檢修工作部門每月3日前將上一月已執行的工作票進行統計、綜合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見和改進措施;5.各生產部門要定期培訓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和工作票簽發人,每年組織一次資格考試;6.工作票合格率的計算注:作廢、未執行的工作票不進行合格率統計,嚴禁隨意作廢;7.已經執行完的工作票應保存1年。第四章 動火、動土、繼電保護工作票使用規定第十八條 動火工作票的使用1.一級動火區:是指火災危險性很大,發生火災時后直接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部位或場所;在下列區域、設備上動火為一級動火區域:(1)油庫區、油罐、加油站、加油車停放點和污油存放處等場所;油罐本體及輸/回油管道;油罐的放油、排水及溢流管道、加油區的輸
30、油管道及附件;與燃油設備連接的第一只閥門及法蘭(包括儀表一次閥);油區內通向區外的電纜溝道及污油積存的溝道;油箱、油槽車和貯存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及連接的輔助設備等;(2)變電站及附屬設備、帶電的6KV及380V配電室、危險品庫區及易燃易爆產品(包括易燃氣體、液體和劇毒品)倉庫;(3)蓄電池室、主控制室、繼電保護室、電子設備間、檔案室、信息中心;2.一級動火區,需動火時必須使用一級動火工作票。一級動火工作票的有效時間為48小時;一級動火工作過程中,應每隔2-4小時(動火間隔超過4小時的,每次動火前)測定一次現場可燃性氣體和粉塵濃度是否合格,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動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險情前
31、,不得重新動火;3.二級動火區:一級動火區以外的所有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為二級動火區,工作有效期為168小時。在下列設備上動火為二級動火區域:(1)地面系統中的破碎站、儲煤倉、暗道內及所屬設備、輸煤棧橋和輸煤運轉部位、管道和附件;電纜溝道;(2)儲煤倉及暗道外輸煤皮帶設備、設施及與輸煤系統有關的電氣設備和運轉設備;油管道或貯油容器能加堵板隔絕的管道、加油車及燃油加熱器;燃油設備及系統上所有吹掃管道、疏放水管道;(3)凡涉及酸、堿罐(容器)、氨及管道;(4)其他指一級動火區外以的所有防火重點部位、場所和禁止明火區;4.二級動火區,需動火時必須使用二級動火工作票;5.動火工作必須按照下
32、列原則從嚴掌握:(1)有條件拆下進行動火的構件,如油管、法蘭等,應拆下來移至安全場所再進行動火;(2)可以采用不動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樣能夠達到效果時,盡量采用代替的方法處理;(3)盡可能地把動火的時間和范圍壓縮到最低限度;6.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嚴禁動火: (1)火工品器材庫(最小安全距離平坦地面為5t/300m)、油車停靠的區域;(2)壓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壓前,(容器本身動火需要進行置換處理);(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凈前;(4)風力達5級以上的露天作業;(5)遇有火險異常情況未查明原因和消險前;7.動火工作必須有部門義務消防人員現場監護。第十九條 動火工作票的執行動火工作票應一事、
33、一地辦理,不得兼辦。要使用標準工作票,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使用EAM系統),應字跡清楚、內容正確,不得涂改。其具體內容如下:1.動火工作票的填寫(1)動火工作票的編號:由動火工作負責人編寫,在票面左上角標示;(2)“動火部門”欄:公司動火工作部門、外包施工單位全稱;(3)“班組”欄:公司內部門一個班組檢修,班組欄填寫工作班組全稱;幾個班組進行綜合檢修,則班組欄填寫檢修段(車間);外包施工單位不填;(4)“動火工作負責人”欄:動火工作負責人即為工作監護人,由申請動火工作的部門負責人指定,公司部門人員擔任(剝離、基建、綠化等短期工作外包隊伍在礦區動火作業由公司對應責任管理部門人員擔任工作負責人)
34、;(5)“動火地點”欄:應寫明具體的動火工作地點(設備所在地);(6)“設備名稱”欄:應寫明具體的動火設備名稱;(7)“動火工作內容”欄:應寫明具體的設備動火工作內容;(8)“申請動火時間”欄:應寫明計劃完成該項動火工作所需要的時間;(9)“動火區域測量結果”欄:由測量人填寫,寫明動火區域內測量空氣中所含可燃氣體、或粉塵濃度的實際測量值、測量時間、測量人、使用儀器;(10)“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欄:由動火工作負責人填寫,其內容如下:a.動火工作需要的工器具使用、放置措施,清理現場雜物、動火焊時氧氣、乙炔瓶分開放置,相距不小于8米、鋪設防火毯、配備滅火器材等; b.動火設備與易燃易爆物品的隔離
35、措施;c.根據現場可燃物配備正確的滅火器材的措施;d.現場防火監護措施; e.工作完畢后,清理現場遺留火種的措施;(11)“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欄:由崗位運行值班人員填寫,其內容如下: a.凡動火工作需運行人員做隔離、沖洗等防火安全措施的,則將措施填寫在此欄內; b.動火設備與運行設備確已隔斷所采取的安全措施;c.由于運行方式或設備缺陷需要擴大隔斷范圍的措施;(12)“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欄: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填寫“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欄內提出安全措施在現場的落實情況,以及現場檢修防火和滅火的安全措施情況;(13)“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欄:由崗位運行值班人員填寫,應填寫“運
36、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欄內提出安全措施在現場的落實情況,以及現場動火設備與運行設備隔離后的安全措施情況;(14)“應配備的消防設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已符合要求”欄:由動火部門部門消防監護人(部門義務消防員)填寫,應填寫現場配備消防設施齊全、合格、滿足要求,采取的消防措施完備,可燃氣體或粉塵濃度的測量合格;(15)“允許動火時間”欄:由崗位運行值人員填寫。填寫時,應根據動火現場的實際情況、動火設備的隔離情況,以及防火和滅火的準備情況,決定是否準許動火;(16)“結束動火時間”欄:由崗位運行值班人員填寫。動火工作結束后,應檢查動火現場的工作確已結束,現場確已清理干凈,工作班成員確已撤離現場,無遺留火種
37、,方能辦理動火工作票終結手續;2.動火區域的測量(1)崗位運行值班人員接到動火工作票時,應根據動火地點、動火設備有無易燃易爆介質決定是否需要對動火區域進行測量。若需要測量,由運行人員對現場指定地點或設備進行測量,并將測量結果填入“動火區域測量結果”欄內,其值應低于下表規定值時,方能準許動火作業;測量項目爆炸下限合格值煤粉塵30120g/m320g/m3(2)一級動火區作業過程中,應每隔2-4小時(動火間隔超過4小時的,每次動火前)測定一次現場可燃氣體和粉塵濃度是否合格,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動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險情前,不得重新動火;(3)測量結果應填入票面表格內;(4)在次日動火工作前,必須
38、重新檢查現場的安全措施,并測定可燃氣體或粉塵濃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動火; 3.動火工作票的執行(1)動火工作票的生成:動火工作負責人應根據動火地點及設備,對照動火級別的劃分來選擇使用動火工作票種類,并負責填寫動火工作票。填寫內容包括工作負責人、班組、動火地點、設備名稱、動火工作內容、申請動火時間、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2)動火工作票的簽發a.由動火工作負責人填寫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動火工作票簽發人審核簽發,動火工作票簽發人還應將動火工作票全部內容向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 b.動火工作票簽發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3)動火工作票的審核:a.運行人員審核:運行人員接到動火工作票時,首先應根
39、據動火地點、動火設備是否有易燃易爆介質等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需要對動火區域的可燃氣體或粉塵濃度含量進行測量。需要測量的由作業人員進行測量后,將測量結果填入“動火區域測量結果”欄內,然后填寫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若不需要測量,直接填寫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b.安監負責人審核:一級動火工作由安監部門負責人(部長、副部長)審核動火現場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配備必要的、足夠的消防設施,現場可燃氣體、可燃液體的可燃蒸氣含量或粉塵濃度的測量結果是否合格,是否違反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以及其它規章制度等,審核無誤后簽名;c.領導批準:一級動火工作票由分管安全、生產、機電的副總或總工程師批準;d.動火工作票
40、的審批人不得簽發動火工作票;(4)接受動火工作票a.計劃檢修的動火工作票一般應在開工前一天,當日消除缺陷的動火工作票應在開工前一小時,由工作負責人送交運行值班負責人;由運行值班負責人對動火工作票全部內容進行審查,必要時填好補充安全措施;b.審查發現問題應向工作負責人詢問清楚,如動火工作票不合格,安全措施有錯誤或重要遺漏,應告知工作負責人,重新簽發動火工作票;c.根據動火工作票計劃開工時間、安全措施內容,布置運行作業人員執行動火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5)動火許可: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消防監護人檢查現場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動火設備、區域是否與運行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可靠隔離,測定可燃氣體或
41、粉塵濃度是否合格,配備的消防設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等,并在監護下作明火試驗,確認無問題后方能許可動火作業;(6)動火開工:經檢查動火現場的安全措施正確和完善,消防設施配備充足,明火試驗完畢合格后,方能辦理允許動火手續;(7)動火現場的監護:a.在一級動火區域內作業時,動火部門負責人(部長、副部長、段長)或技術負責人、兼職消防人(義務消防員)應始終在現場監護;b.在二級動火區域內作業時,動火工作負責人和兼職消防負責人(義務消防員)始終在現場監護;c.外單位進入生產區內動火作業時,應由公司主管責任部門擔任工作負責人并進行現場監護;(8)動火間斷、延期、終結:a.動火工作間斷后、次日動火前
42、,必須重新檢查防火和滅火等安全措施,并測定可燃氣體或粉塵濃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動火;b.動火工作需延期時,必須重新履行動火工作票手續;c.動火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組織清理工作現場,不得遺留火種,檢查確認無誤后,帶領工作班成員撤離現場,由動火執行人、消防監護人(義務消防員)、工作負責人共同到現場驗收,合格后辦理動火工作票終結手續;4動火作業中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1)動火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責任:a.辦理動火工作票開工和終結手續;b.正確、安全地組織動火工作;c.保證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正確和完備;d.向工作班成員布置動火工作內容和范圍,交待防火和滅火等安全措施;e.始終監督現場動火工作,并給予必要
43、的指導;f.動火工作間斷、終結時保證現場無殘留火種;(2)各級審批人員及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責任:a.審查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b.審查工作是否安全;c.審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備;d.在動火期間,檢查現場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3)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a.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備;b.審查動火設備與運行設備是否確已隔絕;c.審查現場安全措施確已完善和正確地執行;d.向工作負責人交待現場所做安全措施情況,正確說明哪些設備有壓力、高溫、爆炸危險和工作場所附近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注意事項;(4)消防監護人的安全責任:a.審查動火現場是否配備必要的、足夠的消防設施;b.檢查現場消
44、防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備;c.指定專人測定動火部位或現場可燃性氣體或粉塵濃度是否符合要求;d.始終監護現場動火作業的全過程,發現失火及時撲救;e.動火工作間斷、終結時保證現場無殘留火種;(5)動火執行人的安全責任:a.動火前必須收到經審核批準且允許動火的動火工作票;b.按本工種規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c.全面了解動火工作任務和要求,并在規定的范圍內執行動火;d.動火工作間斷、終結時清理并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6)各級人員在發現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確時,或在動火工作過程中發現有危險或違反有關規定時,均有權立即停止動火工作,并報告上級防火責任人。第二十條 動火工作票的管理1.實施“分級管
45、理、逐級負責”的管理原則:(1)動火部門或動火外包單位的責任管理部門對動火工作票的質量及執行情況負責和把關。段(車間)、班組每天檢查當日已執行的動火工作票,針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分析、總結;(2)各動火工作部門于每月3日收回動火工作票,按月統計檢查,提出存在的問題和整改考核意見;(3)安全環保部進行動態監督檢查,提出對主管部門的考核意見和改進措施;2.動火工作票合格率的計算作廢、未執行的動火工作票不進行合格率統計,嚴禁隨意作廢;3.已經執行完的動火工作票應保存1年。第二十一條 動土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動土工作票應一事、一地辦理,不得兼辦。要使用標準工作票,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使用EAM系統)
46、,應字跡清楚、內容正確,不得涂改。其具體內容如下:1.動土工作票的執行(1)“項目名稱”:是指申請動土工作的工程項目名稱;(2)“任務部門”:是指申請動土工作的部門或外包施工隊伍對應的公司責任管理部門;(3)“施工單位”:是指具體負責動土工作的部門或外包施工隊伍;(4)“工作負責人”:由申請動土工作的部門負責人指定,公司部門人員擔任(剝離、基建、綠化等短期工作外包隊伍在礦區地面動土作業由公司對應責任管理部門人員擔任),具體負責動土作業,承擔動土工作票中工作負責人的職責,服從公司業務主管部門人員的監督、指導;(5)“工作票簽發人”:分別由工作部門或外包施工單位對應的公司責任管理部門部長、副部長、
47、段長(車間主任)審核后簽發,承擔工作票簽發人的責任;(6)“計劃開工時間和計劃完成時間”:由工作負責人根據工作性質、任務量大小、工作環境等實際情況填寫;(7)“動土區域及工作內容”:由工作負責人根據實際工作說明工作內容和區域,并附圖表示(票面地方不夠,可另附圖);(8)“安全措施”:由工作負責人根據工作性質、環境、預計地下設施情況、安全防護等方面填寫;(9)“工作許可”:責任區域正負部長、段長或工長、生產技術部測量專業人員、設備管理部電氣、給排水專業人員、總經理工作部信息中心專業人員負責提供動土區域內、本專業范圍內地下設施狀況和保護措施,生產技術部測量管理人員負責將施工后地下設備異動設備增補到
48、礦區地下管網圖中;(10)“實際開工時間”:由工作負責人在“工作許可”完成后開始工作時填寫;(11)“動土工作許可人的意見及建議”:為生產技術部測量專業人員、設備管理部電氣、給排水專業人員、總經理工作部信息中心專業人員,對本專業范圍內的設施狀況和保護措施、安全措施提出要求;(12)“工作結束時間”:由工作負責人在完成相應動土工作后填寫;(13)“驗收”:動土工作結束后,動土工作負責人持動土工作票到生產技術部測量專業人員處辦理結票驗收手續;2.動土工作票的管理(1)動土工作票只能用于生產區域的動土工作;(2)各動土工作部門于每月3日收回動土工作票,按月統計檢查,提出存在的問題和整改考核意見,保存
49、1年;(3)安全環保部履行監督職能。第二十二條 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執行和管理繼電保護檢修工作要按照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檢定規程以及所在電網的要求執行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1.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執行(1)工作負責人應根據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組織工作班成員認真進行危險點分析和制定預控措施,然后填寫安全措施內容,交簽發人簽發;(2)工作票簽發人必須嚴格審查“安全措施內容”與“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是否相符和正確完備,同時要嚴格審查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的安全技術是否符合本次工作要求;(3)工作負責人在辦理以上工作內容、范圍內的工作票時必須向運行人員出具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運
50、行許可人員有權拒絕辦理沒有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工作票;(4)工作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應組織全體工作班成員學習危險點分析和安全措施內容,掌握并簽字聲明,然后和運行許可人員一同檢查安全措施是否執行、圖紙是否齊全、工器具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內,任一項不具備條件不得開工;(5)現場工作至少應由兩人參加,工作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安全監護,一般不直接進行作業;(6)現場工作人員應作好防止誤碰的措施,如正確穿戴工作服、安全帽,所用工具外露導電過長部分包扎絕緣帶等;(7)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中的監護人原則上由工作負責人擔任,如果此項作業有多個作業點時,監護人可由工作負責人臨時指派有經驗、有能力的工作班成員擔任;(8)
51、工作開工后,應根據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內容逐項進行,在進行打開或恢復二次接線、壓板、聯鎖開關,二次回路短接或改動等工作的每一步驟時,由監護人向執行人發出操作指令,執行人應復誦并經監護人復核確認,在得到監護人“正確,執行”的命令后方可操作。執行完畢后,由監護人在“已執行” 欄內打“”;(9)工作完畢后需恢復安全措施時,仍按上述發令、復誦、下令、執行程序執行,每恢復一項由監護人在“已恢復欄”內打“”;2.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管理(1)使用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目的是保證在繼電保護裝置和二次回路上工作的安全,防止發生電氣二次系統誤動(誤碰)、誤整定、誤接(拆)線事故;(2)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不得代替工作
52、票,工作負責人在填寫工作票的同時,必須根據以上工作內容、范圍要求填寫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3)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工作負責人由具備1年以上保護專業工作經驗人員擔任,簽發人由部門正副部長、正副段長(車間主任)擔任;(4)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管理等同于工作票,安全監督部門履行同工作票相同的監督職能。第五章 工作票考核規定第二十三條 工作票考核標準1.已執行的工作票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統計為不合格,對不合格的工作票每張考核200元:(1)未按規定簽名或代簽名;(2)工作內容(任務)和工作地點填寫不清楚;(3)應采取的安全措施不齊全、不準確或所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與系統設備狀況不符;(4)同一工作時間內一
53、個工作負責人同時持有兩份及以上有效工作票;(5)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不符合規定要求;(6)使用術語不規范且含義不清楚;(7)已終結的工作票,所拆除措施中接地線數目與裝設接地線數目不同,而又未注明原因;(8)安全措施欄中,裝設的接地線未注明編號;(9)安全措施欄中,不按規定填寫,而有“同左”“同上”“上述”等字樣;(10)用票種類不當;(11)未按規定使用附頁;(12)無編號或編號錯誤;(13)未按規定對應填寫編號或未打“”;(14)應填寫的項目而未填寫(如時間、地點、設備名稱等);(15)字跡不清或任意涂改;(16)在保存期內丟失、損壞、亂寫、亂畫;(17)已執行安全措施與必須
54、采取的安全措施序號不對應;(18)“運行值班人員補充的安全措施”欄、“補充措施執行情況”欄內空白;(19)其它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20)重要安全措施遺漏;(21)危險點控制措施票中人員簽名與工作班成員不符;(22)簽發方和許可方任一方修改超過2處者;2.違反本規定但未構成“不合格”工作票的統計為“錯誤”。對錯誤的工作票,分別對檢修、運行責任方考核50元;各單位自查出的問題票分別對責任方考核25元;3.系統已有標準票,但檢修單位仍用非標準票的,每發生一次考核工作負責人30元;當月該工作負責人每累計發生2次,考核工作票簽發人50元;4.現場工作,工作負責人必須隨身攜帶工作
55、票。檢修單位無票工作的(未隨身攜帶工作票視為無票工作),每發生一次考核工作負責人500元并連帶考核車間主任(段長)100元。如本單位當月累計發生2次無票工作的,連帶考核安全副部長及段長(車間主任)各200元。第五章 附 則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公司工作票使用管理規定(試行)、內蒙古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動火工作票使用管理規定自行廢止。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礦業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附件1: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電氣第一種工作票附件2: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頁附件3: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電
56、氣第二種工作票附件4:電氣第二種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頁附件5: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機械第一種工作票附件6: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機械第二種工作票附件7: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生產區域動土工作票附件8: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附件9: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一級動火工作票附件10: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二級動火工作票附件11: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工程機械臨修維護工作票附件12: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穿采設備臨修維護工作票附件13: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卡車臨修維護工作票附件1
57、4: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輪胎臨修維護工作票附件15: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綜合電鉗工臨修維護工作票附件16: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焊工臨修維護工作票附件17: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機械、電氣、臨修工作票危險點控制措施票附件1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電氣第一種工作票(票樣 A3紙) NO: 1、工作負責人(監護人): 班組 附頁: 張 2、工作班成員: 共 人3、工作地點: 4、工作內容: 5、計劃工作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年 月 日 時 分6、安全措施:下列由工作負責人填寫: 下列由工作許可人填寫: 應斷開斷路器和隔離開關
58、,包括填寫前已斷開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注明編號)、應取熔斷器(保險):已斷開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注明編號)、已取熔斷器(保險):應裝設接地線、隔板、隔罩(注明確切地點),應合上接地刀閘(注明雙重名稱):已裝設接地線、隔板、隔罩(注明地線編號和地點),已合上接地刀閘(注明雙重名稱):編號共 組應設遮攔、應掛標示牌:已設遮攔、已掛標示牌:工作票簽發人:年月日時分工作票接收人:年月日時分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補充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 調度或值班負責人: 7、批準工作結束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調度(運行車間主任): 8、許可工作開始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工作許可人: 工作負責人: 9、工作負
59、責人變更:原工作負責人 離去,變更 為工作負責人,變更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工作票簽發人: 工作許可人: 10、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長到 年 月 日 時 分。工作負責人: 調度或值班負責人: 11、檢修設備需試運(工作票交回,所列安全措施已拆除,可以試運):12、檢修設備試運后,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已全部執行,可以重新工作:允許試運時間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允許恢復工作時間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 月 日 時 分 月 日 時 分月 日 時 分月 日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月 日 時 分13、工作終結: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現場已清理完畢。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時 分結束。工作負責人: 工作許可
60、人: 接地線共 組,已拆除 組,未拆除 組,未拆除接地線的編號 值班負責人: 14、備注: 附件2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頁(票樣 A4紙)NO: 6、安全措施: 下列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填寫: 下列由工作許可人填寫:(1)應斷開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包括填寫前已拉開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注明編號)、應取熔斷器:(1)已斷開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注明編號)、已取熔斷器:(2)應裝設接地線、隔板、隔罩(注明確切地點):(2)已裝設接地線、隔板、隔罩(注明地線編號和地點):編 號共 組(3)應設遮攔、應掛標示牌:(3)已設遮攔、已掛標示牌:(4)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補充安全措施:工作票簽發人:
61、工作負責人: 值班負責人: 工作許可人: 第 頁 共 頁附件3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 電氣第二種工作票(票樣 A4紙)NO: 1、工作負責人(監護人): 班組: 附頁: 張2、工作班成員:共 人3、工作地點: 4、工作內容: 5、計劃工作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年 月 日 時 分6、工作條件(停電或不停電): 7、安全措施:下列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填寫:下列由工作許可人填寫:工作票簽發人: 年 月 日 時 分8、工作票接收人簽名: 年 月 日 時 分9、許可開工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工作許可人: 工作負責人: 10、檢修設備需試運(工作票交回,所列安全措施已
62、拆除,可以試運):11、檢修設備試運后,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已全部執行,可以重新工作:允許試運時間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允許恢復工作時間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 月 日 時 分 月 日 時 分月 日 時 分月 日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月 日 時 分12、工作終結: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現場已清理完畢,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時 分結束。 接地線共 組已拆除,全部措施已恢復。工作負責人: 工作許可人: 13、備注: 附件4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電氣第二種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頁(票樣 A4紙)NO: 7、安全措施:下列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填寫:下列由工作許可人填寫:工作票簽發人: 工作
63、負責人: 工作許可人: 第 頁 共 頁附件5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機械第一種工作票 (票樣 A4紙)NO: 1、工作負責人: 班組: 附頁: 張 2、工作班成員: _ 共 人3、工作地點: 4、工作內容 5、計劃工作期限自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年 月 日 時 分 6、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7、措施執行情況:()(1)應斷開下列開關、刀閘和保險等,并在操作把手(按鈕)上設置“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告牌:(1)(2)應關閉下列截門、擋板(閘板),并掛“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告牌:(2)(3)應開啟下列閥門、擋板(閘板),使燃燒室、管道、容器內余汽、水、油、灰、煙排放盡,并將溫度降至
64、規程規定值:(3)(4)應將下列截門停電、加鎖,并掛“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告牌:(4)(5)其它安全措施:(5)工作票簽發人: 年 月 日 時 分工作票接收人: 年 月 日 時 分8、運行值班人員補充的安全措施: 9、補充措施執行情況:()10、批準工作結束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工作許可人: 11、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執行,核對無誤,從 年 月 日 時 分許可開始工作。 工作許可人: 工作負責人: 12、工作負責人變更:自 年 月 日 時 分原工作負責人離去,變更為 擔任工作負責人。 工作票簽發人: 工作許可人: 13、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長到 年 月 日 時 分。運行值班負責人: 工作
65、負責人: 14、檢修設備需試運(工作票交回,所列安全措施已拆除,可以試運):15、檢修設備試運后,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已全部執行,可以重新工作:允許試運時間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允許恢復工作時間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 月 日 時 分 月 日 時 分月 日 時 分月 日 時 分16、工作終結: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現場已清理完畢。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時分結束。 工作負責人: 工作許可人: 17、備注: 附件6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機械第二種工作票 (票樣 A4紙)No:_ _ 1、工作負責人:_ _ 班組:_ 2、工作班成員:_ 共_ 人3、工作地點: 4、工作內容: 5、計劃工作時間:
66、自_ 年_ 月_ 日_ 時_ 分 至_ 年_ 月_ 日_ 時_ 分6、危險點分析及控制措施:序號危 險 點控 制 措 施 作業成員聲明:我已經學習了上述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沒有補充意見,在作業中遵照執行。工作班成員簽名: 年 月 日工作許可人補充的危險點分析: 序號危 險 點控 制 措 施 7、工作票簽發人: _ _ 年_ _月_ _日_ _時分8、工作票接收人: 年 月 日 時 分9、許可開始工作時間: _ _年 月 日 時 分工作許可人簽字: _ 工作負責人簽字: _10、工作結束時間: _ 年_ _月_日_時分工作負責人簽字: 工作許可人簽字: 11、備注:_附件7 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
67、浩特礦業有限公司 生產區域動土工作票(票樣 A4紙)NO: 工作名稱責任區域負責人(責任區域正負部長、段長、工長)任務部門(填寫部門名稱)生產技術部測量(生產技術部測量管理人員)施工單位(填寫單位名稱)設備管理部電氣(設備部電氣管理人員)工作票簽發人(任務部門部長、副部長、段長、車間主任)設備管理部給排水(設備管理部給排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簽)信息中心(信息中心管理人員)計劃開工時間 年 月 日 時計劃完工時間 年 月 日 時實際開工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動土區域及工作內容(附圖):動土工作許可人意見及建議:安全措施:工作結束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動土工作負責人:驗收:(
68、生產技術部測量管理人員)附件8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 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票樣 A4紙)NO: 工作內容被試設備及保護名稱工作負責人:工作票簽發人:計劃工作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至 年 月 日 時 分工 作 條 件相關一次設備運行情況被試保護作用的斷路器工作盤柜上的運行設備工作盤柜與其它保護的連接線安全措施:包括應打開及恢復的二次接線、壓板、聯鎖開關,需短接或改動的二次接線等,按工作順序填寫安全措施。已執行,在執行欄打“”;已恢復,在恢復欄打“”。序號已執行安全措施內容已恢復執行人:監護人:備注:附件9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 一級動火工作票(票樣 A4紙)NO: 動
69、火部門班組動火工作負責人動火地點設備名稱動火工作內容:申請動火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開始至 年 月 日 時 分結束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審批人部門動火工作票簽發人安環部負責人公司領導(部門部長、副部長)(部長、副部長)(安全、生產、機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動火區域(有易燃易爆氣體、粉塵場所)測量結果:(合格值:氫氣含量0.4%;柴、汽油氣含量0.2%;煤粉塵20 g/m3:氧氣氣體含量20%)測量地點: 使用儀器: 可燃氣體(粉塵濃度):測量值: 測量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測量人: 測量值: 測量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測量人: 測量值: 測量時間: 年 月
70、 日 時 分 測量人: 測量值: 測量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測量人: 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工作負責人簽字: 消防監護人簽字: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崗位運行值班人員簽字:允許動火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開始 崗位運行值班人員簽字: 動火工作負責人簽字:結束動火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結束 動火工作負責人簽字: 消防監護人簽字: 崗位運行值班人員簽字: 備注: 附件10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二級動火工作票(票樣 A4紙)NO: 動火部門班 組動火工作負責人動火地點及設備名稱動火工作內容:申請動火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開始至 年 月 日 時 分結束運行應采
71、取的安全措施: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審 批 人 簽章動火部門負責人動火工作票簽發人(部長、副部長)(本段段長、本車間主任)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 崗位運行值班人員簽字: 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 動火工作負責人簽字: 應配備的消防設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已符合要求。 消防監護人簽字:允許動火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開始 崗位運行值班人員簽字: 動火工作負責人簽字:結束動火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結束 動火工作負責人簽字: 消防監護人簽字: 崗位運行值班人員簽字:備注:附件11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工程機械臨修維護工作票(票樣 A4紙)No: 1、檢修項目: 設備小時數
72、: H 2、工作條件(是否停電,天氣,環境): 班組: 3、檢修負責人: 安全監護人: 工作地點: 4、其他檢修成員: 5、檢修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年 月 日 時 分6、檢修項目流程:序號檢修項目流程是否1工作前已經明確故障設備的位置及故障現象,按要求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夜班人員穿戴反光背心配備手電,對駕駛車輛的燈光、制動、轉向、高桿旗等安全設施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對所攜帶的工器具、備件情況進行了檢查后,要求裝車牢固,行駛中不會顛簸損壞掉落,不得超員超載。2制定行車路線,分析路線危險點,是否雨雪霧天,是否經過交叉路口,是否經過礦用卡車路線,按相應要求駕駛。3到達故障設備位置后,車
73、輛停放在設備回轉半徑及盲區以外,與邊坡、掌子面等有危險部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停放在坡道進行打掩。通知當班調度,待故障設備在安全區域停穩,放下工作裝置。4調度準許檢修,檢修人員與操作者確認后,觀察輪胎無異常后,登上設備在明顯位置、操作臺懸掛檢修工作牌,填寫檢修工作票,交由當班設備司機簽字確認,告知司機在檢修過程中離開駕駛室,拔下啟動鑰匙,不得操作設備,避免誤操作傷害。確認檢修部位,對周圍環境進行觀察,確定檢修人員工作安排,設定監護人員。高空位置正確使用安全帶。5帶電部位已經采取停電、驗電、放電或隔離處理等措施,避免意外觸電;對旋轉部位已經確認停止旋轉,釋放儲能;高溫高壓部位進行降溫泄壓處理達到安
74、全工作要求,避免人身設備傷害。檢修有腐蝕性部位時,佩戴護目鏡及防腐蝕手套等勞動保護用品;易發生火災的部位檢修過程中已經在有效范圍內配備消防器材,動火時已經將附近易燃易爆品進行清理。6聯合作業時,使用輔助設備配合作業時與設備操作人員確認手勢,做好呼喚應答,嚴格執行規程,起重設備吊物、吊臂下方無人員通行和停留,設備的運行軌跡內無人員作業和停留,設專職監護人員。7在檢修過程中,因回去取件或其他工作,暫時離開作業現場時,不準摘牌,并有監護人告知司機,報告調度。維修工回到現場繼續維修時,監護人再次檢查現場情況并報告調度,告知司機。8設備調試前已確認通知所有檢修人員,撤離到安全位置。并告知司機調試步驟和相
75、關要求,對周圍環境進行確認,避免誤操作、誤傷害。9檢修完畢后確認無配件、工器具等物品遺留在故障設備上,清點檢修人員。填寫完整工作票,確認撤離設備到達安全位置后告知調度設備可以作業。返回途中嚴格按要求行車。其他補充措施7、檢修前通知調度,登記當值調度員姓名: 8、對應設備(或設施)操作(或監護)臨修許可人: 9、檢修完畢后驗收人簽字: 10、工作結束通知調度,當值調度員姓名: 11、檢修部位更換、調整后數據:序號檢修部位標準參數檢修后參數11#胎0.35MP0.35MP23412、備注: 附件12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穿采設備臨修維護工作票(票樣 A4紙)No: 1、檢修項目: 設備
76、小時數: H 2、工作條件(是否停電,天氣,環境): 班組: 3、檢修負責人: 安全監護人: 工作地點: 4、其他檢修成員: 5、計劃檢修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年 月 日 時 分6、檢修項目流程:序號檢修項目流程是否1工作前已經明確故障設備的位置及故障現象,按季節要求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夜班人員穿戴反光背心配備手電,對車輛的燈光、儀表、制動、警燈、高桿旗等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對所攜帶的工器具完好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2行車中已經嚴格按照各道路要求行車,經過交叉路口時全面觀察減速通過,到達故障設備位置后通知當班調度,車輛停放在設備回轉半徑及盲區以外,與邊坡、掌子面等有危險部位有足夠的安
77、全距離,停放在坡道進行打掩。3故障設備停穩,調度允許后檢修人員登上設備在明顯位置、操作臺懸掛檢修工作牌,填寫檢修工作票,交由當班設備司機簽字確認,告知司機在檢修過程中不得操作設備,避免誤操作傷害。4確認檢修部位,對周圍環境進行觀察,確定檢修人員工作安排,設定監護人員。高空位置正確使用安全帶,有落物隱患的區域已經對落物進行安全確認,并采取相應措施。5帶電部位已經采取停電、驗電、放電或隔離處理等措施,避免意外觸電;對旋轉部位已經確認停止旋轉,釋放儲能;高溫高壓部位進行降溫泄壓處理達到安全工作要求,避免人身設備傷害。6易發生火災的部位檢修過程中已經在有效范圍內配備消防器材,動火時已經將附近易燃易爆品
78、進行清理。7使用輔助設備配合作業時與設備操作人員確認手勢,做好呼喚應答,嚴格執行聯合作業規程,起重設備吊物、吊臂下方無人員通行和停留,設備的運行軌跡內無人員作業和停留。8設備調試前已確認通知所有檢修人員,撤離到安全位置。并告知司機調試步驟和相關要求,對周圍環境進行確認,避免誤操作、誤傷害。9檢修完畢后確認無配件、工器具等物品遺留在故障設備上,清點檢修人員。填寫完整工作票,確認撤離設備到達安全位置后告知調度設備可以作業。行車中嚴格按要求行車。其他補充措施7、檢修前通知調度,有調度安排做好安全措施,登記當值調度員姓名: 8、對應設備(或設施)操作(或監護)臨修許可人: 9、工作結束時間:_ 年_
79、月_ 日_ 時 分10、檢修完畢后驗收人: 11、工作結束通知調度,當值調度員姓名: 12、維修內容: 13、檢修步驟: 14、檢修部位更換、調整后數據:序號機構具體位置數據1提升(液壓鏟動臂)2推壓(液壓鏟二臂)3回轉4行走5開斗6鏟斗6油氣路(液壓系統)7電氣系統(高壓部位)8電氣系統(低壓部位)9潤滑系統其他補充部位及具體檢修參數15、備注:附件13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卡車臨修維護工作票(票樣 A4紙)No: 1、檢修項目: 設備小時數: H 2、工作條件(是否停電,天氣,環境): 班組: 3、檢修負責人: 安全監護人: 工作地點: 4、其他檢修成員: 5、計劃檢修時間:自
80、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年 月 日 時 分6、檢修項目流程:序號檢修項目流程是否1工作前已經明確故障設備的位置及故障現象,按季節要求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夜班人員穿戴反光背心配備手電,對車輛的燈光、儀表、制動、警燈、高桿旗等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對所攜帶的工器具完好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2行車中已經嚴格按照各道路要求行車,經過交叉路口時全面觀察減速通過,到達故障設備位置后通知當班調度,車輛停放在設備回轉半徑及盲區以外,與邊坡、掌子面等有危險部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停放在坡道進行打掩。3故障設備停穩,調度允許后檢修人員登上設備在明顯位置、操作臺懸掛檢修工作牌,填寫檢修工作票,交由當班設備司機簽字確認,
81、告知司機在檢修過程中不得操作設備,避免誤操作傷害。4確認檢修部位,對周圍環境進行觀察,確定檢修人員工作安排,設定監護人員。高空位置正確使用安全帶,有落物隱患的區域已經對落物進行安全確認,并采取相應措施。5帶電部位已經采取停電、驗電、放電或隔離處理等措施,避免意外觸電;對旋轉部位已經確認停止旋轉,釋放儲能;高溫高壓部位進行降溫泄壓處理達到安全工作要求,避免人身設備傷害。6易發生火災的部位檢修過程中已經在有效范圍內配備消防器材,動火時已經將附近易燃易爆品進行清理。7使用輔助設備配合作業時與設備操作人員確認手勢,做好呼喚應答,嚴格執行聯合作業規程,起重設備吊物、吊臂下方無人員通行和停留,設備的運行軌
82、跡內無人員作業和停留。8設備調試前已確認通知所有檢修人員,撤離到安全位置。并告知司機調試步驟和相關要求,對周圍環境進行確認,避免誤操作、誤傷害。9檢修完畢后確認無配件、工器具等物品遺留在故障設備上,清點檢修人員。填寫完整工作票,確認撤離設備到達安全位置后告知調度設備可以作業。行車中嚴格按要求行車。其他補充措施7、檢修前通知調度,登記當值調度員姓名: 8、對應設備(或設施)操作(或監護)臨修許可人: 9、工作結束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10、檢修完畢后驗收人: 11、工作結束通知調度,當值調度員姓名: 12、檢修部位更換、調整后數據:序號機構故障部位故障部件處理方法(數據)責任人1發動機燃油管
83、( )燃油濾蕊( )蝸輪增壓器( )水箱、水箱拉桿( )2懸掛前懸掛( )后懸掛( )3行走系減震器( )PTO( )傳動軸( )差速器( )4變速箱和后橋變速箱( )后橋( )輪邊( )5結構件和大廂結構件( )大廂( )6電氣駕駛室電氣( )車身電氣( )6液壓系統舉升( )轉向( )制動( )7潤滑系統前部潤滑( )后部潤滑( )其他補充部位及具體檢修參數13、備注: 附件14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輪胎臨修維護工作票(票樣 A4紙)No: 1、檢修項目 2、工作條件(天氣,環境) 3、檢修負責人:_ 安全監護人: 班組: 4、工作地點: 5、檢修時間:自_年_ 月_ _日_時
84、_分 至_年_月_ _日_ _時_ 分6、檢修項目流程:序號檢修項目流程是否1車輛因輪胎故障接到調度通知或車間安排交接,確認故障車輛所在位置及故障現象。 2準備工器具、備品、配件、車輛及特種設備等報告調度。 3到達作業現場,指揮車停放確認在安全區域,并與調度報告作業區域,確認是否安全,充氣測試、檢查、更換輪胎,并匯報作業人員、負責人姓名,確認司機離開駕駛室,掛好檢修牌,輪胎打掩或做土擋,有安全措施設警戒。 4作業前觀測輪胎溫度變化、氣壓、輪輞、鎖圈、擋圈、胎面有無異常和破損情況,如有異常,必須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檢修作業。 5支車作業必須檢查工器具、安全繩索是否完好,使用千斤頂必須墊好、放
85、穩,要有防滑、防下沉措施,使用吊車配合必須設專人指揮,并確認繩索完好,連接安全可靠,支車起吊、移動平衡,不得超載,重物下吊車回轉半徑不得站人。 6拆除輪胎前必須放氣至安全值30PSI,人員側身、頭部不準正對氣管,防止氣流、異物噴射傷人,輪胎機械手配合拆裝時,專人指揮,并確認手臂、動臂、回轉油缸管路安全可靠、裝夾緊固。7正確充氣,人員不允許離開現場,并實時觀察氣壓變化,輪胎正面不允許站人或停放設備,直至充到標準值,并做記錄。8落車,清理現場,清點工具、人員,摘檢修牌。9匯報調度輪胎故障處理完畢。設備運行兩趟,進行二次緊固。8、檢修前通知調度,登記當值調度員姓名: 9、對應設備(或設施)操作(或監
86、護)臨修許可人: 10、檢修完畢后驗收人(對應設備操作人)簽字 11、工作結束通知調度,登記當值調度員姓名: 設備名稱日期:設備編號班次:輪胎型號計時表公里數:故障現象1#2#3#4#5#6#動態氣壓靜態氣壓輪輞溫度溝深輪輞法蘭座圈氣座氣管氣嘴壓塊螺栓螺絲表面磨損排石器左:右:發現問題及解決方案.建議檢修人員:充氣人員:附件15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綜合電鉗工臨修維護工作票(票樣 A4紙)No: 1、檢修項目 2、工作條件(是否停電,天氣,環境) 3、檢修負責人 安全監護人 班組:_ 4、工作地點: 5、計劃檢修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年 月 日 時 分6、檢修項目流程:
87、序號檢修項目流程是否1工作任務危險源分析與防范措施是否落實2各項工作任務交代是否清晰3穿戴好與維修任務相應的勞保用品及安全用具。是否齊全4.在去現場前,準備作業專用工具是否齊全5作業前,監護人巡視查看故障設備周圍環境和設備上下環境,并落實了相應的安全措施, 是否落實6作業前,確認需維修的設備已關閉電源方可作業,是否確認7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與安全監護人責任是否明確,安全措施是否落實8作業完畢后,清理現場,清點工具,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離開7、對應設備(或設施)操作(或監護)臨修許可人: 8、工作結束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9、檢修完畢后驗收人: 附件16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焊工
88、臨修維護工作票(票樣 A4紙)No: 1、檢修項目 2、工作條件(是否停電,天氣,環境) 3、檢修負責人 安全監護人 班組:_ 4、工作地點: 5、計劃檢修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年 月 日 時 分6、操作項目流程:序號操作項目流程是否1工作任務危險源分析與防范措施是否落實2各項工作任務交代是否清晰3穿戴好與維修任務相應的勞保用品及安全用具。是否齊全4.在去現場前,準備作業專用工具是否齊全5作業前,監護人巡視查看故障設備周圍環境和設備上下環境,并落實了相應的安全措施, 是否落實6作業前,確認需維修的設備已關閉電源方可作業,是否確認7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與安全監護人責任是否明確,安全措施是否落實8作業完畢后,清理現場,清點工具,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離開7、對應設備(或設施)操作(或監護)臨修許可人:_ 8、檢修完畢后驗收人: _ 附件17內蒙古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有限公司 機械、電氣工作票危險點控制措施票(票樣 A4紙)工作內容: 工作負責人: NO: 序號危 險 點控 制 措 施工作票簽發人意見工作票簽發人: 工作許可人補充的危險點分析: 序號危 險 點控 制 措 施作業成員聲明:我已經學習了上述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沒有補充意見,在作業中遵照執行。工作班成員簽名: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