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協 議議 書書 發包人(全稱) : 承包人(全稱)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 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長春天安第一城一期小高層屋頂避雷針工程 工程地點: 長春市硅谷大街 661 號 工程內容: 避雷針根部固定、制作、安裝。 二、二、工程承包范圍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范圍:同第一條之工程內容。 三、施工方式:三、施工方式: 、發包方不提供加工場地,由承包方自行解決場地,加工完畢 運至現場安裝; 、承包方應服從發包方
2、的變更指令。 四、合同工期四、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02 年 10 月 16 日 竣工日期: 2002 年 10 月 26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10 天 五、質量標準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優良 承包方完成之質量必須符合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的要求。 六、合同價款:六、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 人民幣 肆萬零叁佰貳拾 元(固定總價) ¥: 40,320.00 元 七、付款方式:七、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后付人民幣15,000元, 工程竣工付至人民幣40,100元, 余款待交付使用滿一年保修期后支付。 八、合同生效:八、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 簽字蓋章 后生效 (此頁無正文)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