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恒大恒大集團區域公司管理辦法集團區域公司管理辦法 第一章第一章 人事管理人事管理 1、各區域公司組織機構設置需要報集團審批; 2、各區域公司定崗定編需要報集團審批; 3、各區域公司薪資結構需要報集團審批; 4、各區域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任免必需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 5、各區域公司之間的人事調動,必需報集團審批; 6、被集團解雇的人員,各區域公司不得再錄用; 7、各區域公司必需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8、各區域公司四險一金方案必需報集團審批; 9、各區域公司花名冊應于每月 28 日報集團備案; 10、各區域公司必需建立統一的人事檔案; 11、集團外派人員的勞動關系轉往駐地公司。 第二章第二章 財務管
2、理財務管理 1、財務由集團統一管理,對外提供財務報表,必需由集團審 批; 2、資金由集團統一管理,各區域公司應于本月 25 日前提交下 月資金計劃,集團應于當于 1 日前,將資金計劃匯總完畢,報集團 領導審批,并下發; 3、貸款計劃與方案,對外提供的報表及材料,必需報集團財務 及董事局主席審批; 4、貸款、還款、貸款安排費、貸款擔保須由集團審批; 5、各區域公司利息支出由各區域公司自行審批; 6、各區域公司對外付款,1000 萬元以下由各區域公司審批; 10002000 萬元報集團董事局分管領導審批,2000 萬元以上報集團 董事局主席審批; 7、超計劃的付款,單筆超計劃 10以內,金額在 1
3、00 萬元以 內,累計支付超計劃 1以內,總金額在 200 萬元以內,由各區域 公司總經理審批;單筆超計劃 1020,金額在 100200 萬 元,累計支付超計劃 12,總金額在 200500 萬元,報董事 局主管領導審批;超過以上權限,報董事局主席審批; 8、費用報銷與日常經營性支出審批由各區域公司總經理審批, 各區域公司只有一個項目的,年度招待費不超過 80 萬元,每增加一 個項目,增加年度招待費 30 萬元; 9、各區域公司人員借備用金,由各區域公司總經理審批,單個 公司累計不得超過 50 萬元; 10、新購置固定資產,10 萬元以內,由各區域公司總經理審 批,10 萬元以上,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車輛無論金額大小,必 需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 11、各區域公司對外投資、捐贈、抵押、擔保、股權轉讓等重 大事項,報董事局主席審批。 第三章第三章 檔案管理檔案管理 1、各區域公司設置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