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協協 議議 書書 發包人(全稱):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條例及其他有關 法律、行政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長春天安 第一城售樓處智能化系統工程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長春天安第一城售樓處智能化系統工程 工程地點:長春市硅谷大街 661號 工程內容:1、周界防越報警系統; 2、閉路電視監控系統; 3、可視對講與住所報警系統; 4、智能化系統展板。 二、工程承包范圍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上述工程內容的系統設計、材料設備供 應
2、、施工安裝、系統調試、人員培訓及售后服務等。 三、合同工期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02 年 04月 20 日 竣工日期:2002 年 06月 20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61 天 四、質量標準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優良 五、合同價款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RMB 元(固定總價) ¥: 元 六、付款方式六、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內容安裝完畢付合同價款的 70%,即 RMB 元(人民幣 ), 系統調試完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半年內付合同價款的 25%,即 RMB 元 2 ( 人民幣 ),留取 5%的工程保修金,在系統交付使用滿 18個月后支 付。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
3、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書 2、國家和長春市有關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設計圖紙 4、設備材料清單 5、雙方有關本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八、本工程所采用之材料、設備需經甲方確認后方可返抵現場進行安裝。八、本工程所采用之材料、設備需經甲方確認后方可返抵現場進行安裝。 九、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九、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 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十、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 支付的款項。支付的款項。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十一、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02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