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宗地出讓 出讓方(甲方):_ 地 址:_ 郵碼:_ 電話:_ 法定代表人:_ 職務:_ 受讓方(乙方):_ 地 址:_ 郵碼:_ 電話:_ 法定代表人:_ 職務:_ 2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第一條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 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 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 于其他經濟活動。
2、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 經營土地的活動, 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法規,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第四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面積為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 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年,自頒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 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六條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_項目。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甲方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依照有 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第七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 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八條第八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 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九條第九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元人民幣(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