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建筑安裝工程合同 安裝工程合同安裝工程合同 于年月日,聯(lián)洋航運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與藍天船用設備有限公 司(簡稱乙方) ,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合同。 安裝工程名稱:型主機。 工程地點:甲方港口。 工程范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完工期限: 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在甲方港 口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主機試 驗運行。 安裝工程總價格:美元整。 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即 美元整; 第期:甲方在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即 美元整; 第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即 美元整; 第期:在
2、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即 美元整; 第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即 美元整; 第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余額的,即 美元整。 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 的計算,即美元整。 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 方規(guī)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xié)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 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 甲方在驗收后, 應按雙方規(guī)定的 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監(jiān)督進度: 甲方派去的監(jiān)
3、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jiān)督并有權予以監(jiān)工、 指導。 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 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shù)量、 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 在已交款中增付或 扣除。 工程保管: 在工程開始時, 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 工具、 設備等, 均由乙方保管。 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 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 負損害之全責。 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 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jīng)Q定不再繼續(xù)施工,按合同第條規(guī)定結束。 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shù)脑蛲猓曳綉诩追津炇蘸蟊WC工程質 量良好年。 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 應負責賠償。 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