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填表表指指引引 1、 本表適用于新項目成本估算、項目定位成本、目標成本的統一格式。 2、 本表填報的主要責任部門為預結算部門; 規劃指標需投資計劃相關部門、營銷部門和設計部門配合提供; 建造標準按營銷、設計、預結算、工程等相關的部門的討論結果確定; 報批報建費按當地政策由開發報建部門進行填寫; 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開發間接費用,由財務部門負責。 3、 第一級的十二大類開發成本科目,其下的二級成本科目以及建筑安裝工程下的三級科目為公司統一設定,其余的成本科目細節 目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可參考表4-1科目表。 4、 成本測算時應根據量價分離的原則進行計算,并注明量、價的計算思路。新項目或項目
2、定位時的成本測算如無法細分時,可根 據當地已結算的同類工程直接填寫總價和單價,但應注明參考項目的成本情況。 5、 成本匯總表的總價從各表自動取數,并根據項目的可售面積(地價按占地面積)設置了分攤公式,如不符合項目的實際情況請 自行修改公式。 6、 項目規模較大或分期開發時,地價宜按各期或各產品類型的占地面積分攤(當期中的公共用地按各產品類型的可售面積比例分 攤),以免因后期規劃調整對已完工程的成本核算造成影響。 7、 可銷售的商業網點、底層商鋪等為獨立的核算對象時,應作為一種產品類型單獨計算其主體建安成本和收益情況。 8、 某公建產品如果成一定規模,或在能力和實際許可的情況下,可以作為一種產品
3、類型進行具體的成本核算。 9、 地下車庫應作為獨立的核算對象,單獨計算其主體建安成本,別墅除外,但如別墅地下車位單獨出售可單獨計算; 10、 新項目成本測算時,應盡量了解掌握如下資料:項目所在城市政府基準地價或標定地價、稅收及優惠政策、政府房地產規費及 優惠政策、已有類似項目的結算成本、類似項目概算指標、設計概算、投資估算指標等工程造價資料、擬簽訂土地合約及地價 資料、城市水文地質及工程地質勘探資料等。 11、 項目成本測算時,表中與規劃有關的數據盡量從技術指標中引用采用公式計算,便于規劃改變時自動計算。 12、 表1-1為技術指標,表1-2為建造標準; 表2-1為成本匯總測算表,所有數據由表2-2、2-3 2-X中的數據分攤匯總而成; 表2-2為公攤費用及期間費,是除了建筑安裝工程費用以外的所有科目的成本,其總成本鏈接到表2-1; 表2-3 2-X均為主體建安工程費,按建筑類型分開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