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防水混凝土工程地下防水混凝土工程技術交底技術交底 1 1、依據標準、依據標準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 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1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8-2002 2 2、施工準備、施工準備 2.1 作業條件 2.1.l、完成鋼筋、模板的隱預檢的驗收工作,并應在預檢中對穿墻 螺栓、設備管道或套管、施工縫及位于防水混凝土結構中的預埋件是 否已做好防水處理。 2.1.2、提前制定好施工方案,作好技術交底工作。 2.1.3、配合比經試驗確定。 2.2 材質要求 4.3 工
2、器具: 插入式振搗棒、鐵鍬、溜槽、鋁合金刮杠、木抹子、小線等。 3 3、操作工藝、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配料、拌合砼運輸砼澆筑養護 3.2 混凝土運輸 混凝土從攪拌機卸出后,商品混凝土運輸車及時運送到澆灌地點。運 輸過程中盡量減少周轉環節,以防止砼產生離析,水泥漿流失。如發 現有離析現象,必須在澆灌前進行二次拌合。 3.4 砼澆灌 底板應連續澆灌,不得留施工縫。在墻體施工縫上澆筑砼前,需將表 面清理干凈,先鋪一層 20-25mm 厚 1:l 水泥砂漿。澆第一步砼高度 為 40cm,以后每步澆灌 40-50cm。為保證砼澆灌時不產生離析,砼由 高處自由傾落,其落距不應超過 2m,超過時應加
3、串桶和溜槽。防水 砼要用機械振搗密實,一般采用插人式振搗器,插入要迅速,拔出要 緩慢,震動到表面泛漿無氣泡為止,插點間距應不大于 40cm,嚴防 漏振。 3.5 施工縫的位置及接縫形式底板防水砼應連續施工,不得留施工 縫。墻體一般只許留水平施工縫,其位置按設計要謄或規范設置,如 需留垂直施工縫,應留在結構變形縫處,或與設計協商解決。施工縫 可作成企口縫、高低縫、平縫三種形式,墻厚在 30cm 以上的宜作成 企口縫,墻厚小于 30cm 時應墨用高低縫或止水片。新舊接槎處繼續 澆灌砼前應將其表面鑿毛,清除浮漿,用水清洗后保持濕潤,鋪一層 2025mm 厚的 1:1 水泥砂漿,再澆灌砼。固定模板用的穿墻螺栓與 鉛絲盡量不要穿過砼防水結構。若需穿過時,應在穿墻螺栓上加焊止 水環,要求止水環必須滿焊無遺漏。止水環數量依設計要求。穿墻螺 栓在澆注完砼拆模時,將外露螺栓頭切掉。 3.6 變形縫處可采用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