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墻抹石灰砂漿 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的內墻抹石灰砂漿 (包括抹水泥踢腳或墻裙及窗臺) 。 2 施工準備 2.1 主要材料和機具: 2.1.1 石灰膏:應用塊狀生石灰淋制,必須用孔經不大于 3mm3mm 的篩過濾,并 貯存在沉淀池中。熟化時間,常溫下一般不少于 15d;用于罩面灰時,不應少于 30d。使用 時,石灰膏內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顆粒和其它雜質。 2.1.2 磨細生石灰粉:其細度應通過 4900 孔/cm2篩,用前應用水浸泡使其充分熟化, 其熟化時間應為 3d 以上。 2.1.3 水泥:325 目礦渣水泥和普通硅酸鹽水泥。應有出廠證明或復試單,當出廠超 過三個月,按試驗結
2、果使用。 2.1.4 砂:中砂,平均粒徑為 0.350.5mm,使用前應過 5mm 孔徑的篩子。且不得含 有雜質。 2.1.5 紙筋:使用前應用水浸透、搗爛,并應潔凈;罩面紙筋宜用機碾磨細。稻草。 麥秸應堅韌、干燥,不含雜質,其長度不應大于 30mm。稻草、麥秸應經石灰漿浸泡處理。 2.1.6 麻刀:要求柔軟,干燥,敲打松散,不含雜質,長度 1030mm,在使用前 4 5d 用石灰膏調好(也可用合成纖維) 。 2.1.7 主要機具:砂漿攪拌機、紙筋灰攪拌機、平鍬、篩子(孔徑 5mm) 、窄手推車、 大桶、灰槽、灰勺、2.5m 大杠、1.5m 中杜、2m 靠尺板、線墜、鋼卷尺、方尺、托灰板、 鐵
3、抹子、木抹子、塑料襪子、八字靠尺、57mm 厚方口靠尺、陰陽角抹子、長舌鐵抹子、 鐵水平、長毛刷、排筆、鋼絲刷、笤帚、噴壺、膠皮水管、小水桶、粉線袋、小白線、鉆子 (尖、扁頭) 、錘子、鉗子、釘子、托線板、工具袋等。 2.2 作業條件: 2.2.1 必須經過有關部門進行結構工程的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抹灰工程。 2.2.2 抹灰前應檢查門窗框安裝位置是否正確,與墻體連接是否牢固。連接處縫隙用 13 水泥砂漿或 116 水泥混合砂漿分層嵌塞密實,若縫隙較大時,應在砂漿中摻少量 麻刀嵌塞,使其塞縫密實;木門框需設鐵皮保護。 2.2.3 將過梁、梁墊、圈梁及組合柱表面凸出部分混凝土剔平。對蜂窩、麻面、露筋 等應剔到實處,刷素水泥漿一道(內摻水重 10%的 107 膠) ,緊跟用 13 水泥砂漿分層補 平;腳手眼應堵嚴,外露鋼筋頭、鉛絲頭等要剔除,窗臺磚應補齊;內隔墻與樓板、梁底等 交接處應用斜磚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