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成孔灌注樁 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和民用建筑中粘土、粉質粘土及含少量砂、石粘土層,且地下 水位低的人工成孔灌注樁工程。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水泥:宜采用 325 號425 號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 2.1.2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5%。 2.1.3 石子: 粒徑為 0.53.2cm 的卵石或碎石;樁身混凝土也可用粒徑不大于 5cm 的 石子,且含泥量不大于 2%。 2.1.4 水:應用自來水或不含有害物質的潔凈水。 2.1.5 外加早強劑應通過試驗選用,粉煤灰摻合料按試驗室的規定確定。 2.1.6 鋼筋:鋼筋的級別、直徑必須符合設
2、計要求,有出廠證明書及復試報告。 2.1.7 一般應備有三木搭、卷揚機組或電動葫蘆、手推車或翻斗車、鎬、鍬、手鏟、 釬、線墜、定滑輪組、導向滑輪組、混凝土攪拌機、吊桶、溜槽、導管、振搗棒、插釬、粗 麻繩、鋼絲繩、安全活動蓋板、防水照明燈(低壓 36V、100W) ,電焊機、通風及供氧設備、 揚程水泵、木轆轤、活動爬梯、安全帽、安全帶等。 2.1.8 模板:組合式鋼模,弧形工具式鋼模四塊(或八塊)拼裝。卡具、掛鉤和零配 件。木板、木方,8 號或 12 號槽鋼等。 2.2 作業條件: 2.2.1 人工開挖樁孔,井壁支護應根據該地區的土質特點、地下水分布情況,編制切 實可行的施工方案,進行井壁支護的
3、計算和設計。 2.2.2 開挖前場地應完成三通一平。地上、地下的電纜、管線、舊建筑物、設備基礎 等障礙物均已排除處理完畢。各項臨時設施,如照明、動力、通風、安全設施準備就緒。 2.2.3 熟悉施工圖紙及場地的地下土質、水文地質資料,做到心中有數。 2.2.4 按基礎平面圖,設置樁位軸線、定位點;樁孔四周撒灰線。測定高程水準點。 放線工序完成后,辦理預檢手續。 2.2.5 按設計要求分段制作好鋼筋籠。 2.2.6 全面開挖之前,有選擇地先挖兩個試驗樁孔,分析土質、水文等有關情況,以 此修改原編施工方案。 2.2.7 在地下水位比較高的區域,先降低地下水位至樁低以下 0.5m 左右。 2.2.8 人工挖孔操作的安全至關重要, 開挖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操作前對吊具進行安全可靠的檢查和試驗,確保施工安全。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放線定樁位及高程 開挖第一節樁孔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