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砂石地基 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和民用建筑的砂石地基、地基處理以及地面墊層(夯實和碾壓 法) 。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天然級配砂石或人工級配砂石:宜采用質地堅硬的中砂、粗砂、礫砂、碎(卵) 石、石屑或其他工業廢粒料。在缺少中、粗砂和礫石的地區,可采用細砂,但宜同時摻入一 定數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摻量應符合設計要求。顆粒級配應良好。 2.1.2 級配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樹葉、塑料袋等有機雜物及垃圾。用做排水固 結地基時,含泥量不宜超過 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徑不得大于墊層或虛鋪厚度的 2/3,并 不宜大于 50mm。 2.1.3 主要機具:一般應備有木夯
2、、蛙式或柴油打夯機、推土機、壓路機(610t) 、 手推車、平頭鐵鍬、噴水用膠管、2m 靠尺、小線或細鉛絲、鋼尺或木折尺等。 2.2 作業條件: 2.2.1 設置控制鋪筑厚度的標志,如水平標準木樁或標高樁,或在固定的建筑物墻上、 槽和溝的邊坡上彈上水平標高線或釘上水平標高木橛。 2.2.2 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的工程中施工時,應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 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無水狀態。 2.2.3 鋪筑前,應組織有關單位共同驗槽,包括軸線尺寸、水平標高、地質情況,如 有無孔洞、溝、井、墓穴等。應在未做地基前處理完畢并辦理隱檢手續。 2.2.4 檢查基槽(坑) 、管溝的邊坡是否穩定,并清
3、除基底上的浮土和積水。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檢驗砂石質量 分層鋪筑砂石 灑水 夯實或碾壓 找平驗收 3.2 對級配砂石進行技術鑒定,如是人工級配砂石,應將砂石拌合均勻,其質量均應 達到設計要求或規范的規定。 3.3 分層鋪筑砂石 3.3.l 鋪筑砂石的每層厚度,一般為 1520cm,不宜超過 30cm,分層厚度可用樣樁 控制。視不同條件,可選用夯實或壓實的方法。大面積的砂石墊層,鋪筑厚度可達 35cm, 宜采用 610t 的壓路機碾壓。 3.3.2 砂和砂石地基底面宜鋪設在同一標高上,如深度不同時,基土面應挖成踏步和 斜坡形,搭槎處應注意壓(夯)實。施工應按先深后淺的順序進行。 3.3.3 分段施工時,接槎處應做成斜坡,每層接岔處的水平距離應錯開 0.51.0m,并 應充分壓(夯)實。 3.3.4 鋪筑的砂石應級配均勻。如發現砂窩或石子成堆現象,應將該處砂子或石子挖 出,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