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動地板施工 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有防塵和導靜電要求的民用、公共建筑等專業用房地面。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活動地板面層應包括標準地板、異形地板和地板附件(即支架和橫梁組件) ,其 規格、型號應由設計人確定,采購配套系列合格產品。 2.1.2 活動地板應以特制的平壓刨花板為基材,表面飾以裝飾板和底層用鍍鋅鋼板經 粘結膠合組成的板塊,應平整、堅實、并具有耐磨、防潮、阻燃、耐污染,耐老化和導靜電 特點,其技術性能與技術指標應符合現行的有關產品標準的規定,見圖 7-4。 圖 7-4 活動地板 1柔元高壓三聚氰胺貼面板;2鍍鋅鐵板;3刨花板基材;4橡膠密封條;5活
2、動地板塊;6橫梁;7柱帽;8螺柱;9活動支架;10底座;11樓地面標高 2.1.3 環氧樹脂膠、滑石粉、泡沫塑料條、木條、橡膠條。鋁型材和角鐵、鋁型角鐵 等材質,要符合要求。 2.1.4 主要機具:水平儀、鐵制水平尺、鐵制方尺、23m 靠尺板、墨斗(或粉線包) 、 小線、線墜、笤帚、盒尺、鋼尺、釘子、鐵絲、紅鉛筆、油刷、開刀、吸盤、手推車、鐵簸 箕、小鐵錘、合金鋼扁鏨子、裁改板面用的圓盤鋸、無齒鋸、木工用截料鋸、刀鋸、手刨、 斧子、磅秤、鋼絲鉗子、小水桶、棉絲、小方鍬、螺絲扳手。 2.2 作業條件: 2.2.1 在鋪設活動地板面層時,應待室內各項工程完工和超過地板承載力的設備進入 房間預定位置
3、以及相鄰房間內部也全部完工后,方可進行,不得交叉施工。 2.2.2 鋪設活動地板面層的基層已做完,一般是水泥地面或現制水磨石地面等。 2.2.3 墻面+50cm 水平標高線已彈好,門框已安裝完。并在四周墻面上彈出面層標高 水平控制線。 2.2.4 大面積施工前,應先放出施工大樣,并做樣板間,經各有關部門鑒定合格后, 再繼續以此為樣板進行操作。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基層處理 找中、套方、分格、彈線 安裝支座和橫梁組件鋪設活動地板面層 清擦和打虹 3.2 基層處理;活動地板面層的金屬支架應支承在現澆混凝土基層上或規制小磨石地 面上,基層表面應平整、光潔、不起灰。含水率不大于 8%。安裝前應認真清擦干凈,必要 時根據設計要求,在基層表面上涂刷清漆。 3.3 找中、套方、分格、彈線:首先量測房間的長、寬尺寸,找出縱橫線中心交點。 當房間是矩形時, 用方尺量測相鄰的墻體是否垂直, 如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