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買賣協議書 出賣人: (身份證號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身份證號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 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 房屋買賣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意將坐落于河北省廊坊市開發區華祥路化辛小區(也稱華馨小區,該 小區系化營村拆遷第二期回遷房)一套,建筑面積為 82.5 平方米的回遷所分樓 房,出售給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為人民幣_(大寫)元人民 幣。 三、雙方約定,本協議簽約三日內,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向乙方出示相應 收款憑證;因該小區回遷房第
2、一期已于 2013 年夏季交付,預計第二期將于 2016 年下半年交付, 為了保證乙方可選到滿意住房所以甲方集體選房時有義務按照乙 方要求選取并確定相應樓層房屋, 如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為乙方選取相應房屋則視 為違約。 四、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 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 并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五、選定相應房屋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房,乙方對房屋質量沒有異議并交付后,因 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為拆遷安置回遷房,甲方暫未取得相應產權登記手續,對此 乙方完全知曉。乙
3、方同意甲方關于房屋產權過戶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 時應該第一時間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后,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 產權過戶手續。 七、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予全力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 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視為甲方違約,負賠償責任。 八、本協議簽訂后,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辦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費用為甲方負責。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九、 甲方將房屋出售給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后不得將房屋另行 轉讓給他人, 如若違約本約定應賠償房款總價外還應賠付房款總價款 50%的違約 金。 十、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 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 50%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