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獎懲制度員工獎懲制度 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員工工作行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各項制度得到嚴 格遵守,實現公司快速穩定發展,參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依據公司員工工作規則及各項相 關辦法,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人員均適用本辦法。 1、 工作滿一年,無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者,加 2-10 分。 2、 工作完成效率高,加 1-3 分。 3、 提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施行,加 1-10 分。 4、 工作創新,管理創新,制度創新,加 2-10。 5、 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加 2-10 分。 6、 遇到對公司有利益、名譽損失和重大突發性事情,予以速報并靈活、妥善處置,為
2、公司避免了重大損失,加 2-10 分。 7、 能主動與他人分享成果,分享工作方法與經驗,有效地帶動團隊工作,加 2-15 分。 8、 在部門內考核評比成績優秀者,加 1-3 分。 減分 1、 上班無故遲到、早退者,每月累記達 5 次者,扣 1 分。 2、 上、下班托人簽字、或代簽字,偽造出勤記錄者,每發現一次,扣 1 分。 3、 絕對禁止貪污受賄。違反扣 16 分以上。 4、 絕對禁止直接或間接向競爭對手、同行泄密。違反扣 16 分以上。 5、 嚴禁破壞公司財物,嚴禁侵占他人財物。違反扣 3-15 分,特別嚴重者扣 16 分以上。 6、 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私利。違反扣 3-15 分。 7、 嚴
3、禁索取業務單位、關聯單位的利益。違反扣 3-15 分。 8、 嚴禁浪費原材料及能源。違反扣 1-15 分。 9、 嚴禁工作時間賭博、炒股。違反扣 3-10 分。 10、 嚴禁隱瞞一切工作差錯。違反扣 3-10 分。 11、 嚴禁包庇他人、玩忽職守。違反扣 3-10 分。 12、 嚴禁不及時反饋工作進展情況。嚴禁在本人、本部門的力量完成工作有難度或遇 到突發事件時,知情不報。違反扣 3-10 分。 13、 禁止內部爭吵,過多傳話,造謠誹謗,搬弄事非,中傷分人。違反扣 3-10 分。 14、 禁止斗毆或毆打他人。違反扣 2-10 分(情節嚴重者給予解雇) 。 15、 禁止弄虛作假。違反扣 2-10 分。 16、 禁止蓄意壓制或埋沒人才。違反扣 2-5 分。 17、 禁止泄私報復,故意刁難他人。違反扣 2-5 分。 18、 禁止野蠻管理。違反扣 1-5 分。 19、 不許在公眾場所草率評介下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