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甲方: 乙方: 雙方就甲方同意其所屬員工乙方參加個人培訓事宜,經協商一致, 簽訂如下協議。 一、一、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 同意乙方參加 (機構) 組織的 專題培訓。 時間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二、乙方參加培訓期間,甲方同意提供如下培訓費用: 費: (元人民幣) ; 費: (元人民幣) ; 費: (元人民幣) ; 費: (元人民幣) 共 計: (元人民幣) 事先不可確知的費用于培訓結束后核實,并附相應的單據復印件作 為補充憑據。 三、三、乙方培訓期滿后,應向甲方提交能說明培訓結果的成績證明和 培訓證書等資料,并附書面培訓總結。 四四、根據甲方的制度規定,乙方培訓后的服務期為
2、 月,自乙方 培訓結束次月一日起計算。 五、五、乙方不論何種原因,在培訓后的服務期內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 關系者,須退還未履行服務期責任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其計算方法: 退還額退還額培訓費用總額/服務期月份數未完成的服務期限月份數。 六、六、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或觸犯國家法 律,被甲方辭退時,乙方除向甲方做出其它賠償外,還應就此培訓做出 賠償,計算方法同第五條。 2 七、七、乙方須在培訓結束后二個月內將培訓內容、收獲和體會向公司 員工(參加人員及規模由人力資源部與相關單位共同商定)做一次全面 的反饋和匯報。在課后評估中,如滿意度未能達到 60,須退回 20 培訓費,服務期不變。 八、八、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完成培訓(包括成績不合格)或被培訓機構中 途退回者,乙方須退還全部費用。 九、九、根據集團管理制度匯編有關規定,培訓費用年度內累計超 過五千元以上簽訂此協議。簽訂兩次以上協議者,服務期累計計算。 十、十、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 在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授權其所屬人力 資源部簽訂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甲 方:方: 乙乙 方:方: 授權代表: 員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