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鋪租賃合同 ( 合同管理編號: )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郵編: 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 經充分協商達成共識, 甲方將大慶中路商業街內商鋪或柜臺 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以自己的名譽進行商品經營活動,甲方在商業街內實施統一管理。 第一條 專柜位置與面積 租賃的專柜位于 路商業街 樓 號鋪位,商鋪合計面積為 平方 米(詳見平面圖所示) 。 第二條 經營與管理 1、乙方在其承租的 商業街商鋪內經營商品品種按甲方統一規劃,確認 為 ;或按甲方統一規劃,確認經營為商品品牌是 (乙方已獲授權代理)
2、, 其品牌中文注冊商標為 , 英文 注冊商標為 。 2、乙方在商業街內銷售的商品以確認范圍為限。如需增加或更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 出申請并附相關經營資料,需經甲方同意后,雙方另行簽訂協議方可執行。否則視為違約,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 1000 元/單品的違約金,并要求乙方限時改正。 3、乙方銷售的商品是代理經銷的商品,必須提供合法有效的代理或授權證件。如因代理授 權不明而引起糾紛或法律訴訟, 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 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 甲方的損失。 4、乙方保證其銷售的商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提供完善的 售后服務。 如因產品質量問題及售后服務問題造成甲方經濟損
3、失或商譽損失, 均由乙方承擔 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須在其銷售的商品或包裝的主顯示面上按“ 省(市)有關產品標識管理 方法”標貼具體標識,標識內容需用中文填寫,化妝品標識參見國標。 6、乙方進場前須向甲方提供下列有關資料(在提供件前用表示) 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2)稅務登記注冊證(復印件) 3)外銷許可證(甲方為境內非本市企業) 4)商標注冊證、當地工商部門受理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復印件) 5)代理委托書(復印件) 6)授權委托書(原件) 7)商品出廠合格證 8)報關清單(復印件) 9)進口完稅單(含增值稅單) 10)商檢證明 11)化妝品生產許可證、衛生檢測報告、合格證、計量標準號 12)真皮檢驗定研報告 13)授權代表身份證明 14)按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 7、乙方提供在甲方商業街內銷售的商品零售價格,不得高于乙方在本地區其他銷售網點同 種(類)商品的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