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東合官湖郡認購書東合官湖郡認購書 甲方(出賣人) :甲方(出賣人) :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注冊地址: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乙方(受買人) :乙方(受買人) : 姓名姓名/公司名稱(中文) :公司名稱(中文) :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身份證:身份證: 地址:地址: 乙方委托代理人姓名:乙方委托代理人姓名: /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 身份證身份證/護照:護照: / 地址:地址: / 乙方經過充分了解,有意向購買甲方開發建設的 東東 合合 官官 湖湖 郡郡 第 幢 單元 層 號房(以下簡稱該
2、商品房) ,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認購價為建筑面積每平 方米 元人民幣,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該項目預售許可證號為武開管預售【 2010466 】 號。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為取得該商品房的優先購買權,在對該商品房及相關事項有充分了解后,簽定本認購書,并 自愿支付 元人民幣(大寫: 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認購該商品房的定金。 2.乙方所采用的付款方式為:貸款 一次性付款;若乙方在簽定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 更改付款方式,所享受的優惠將按其最終確定的付款方式所對應的優惠政策執行。 3.乙方應于簽定本認購書后 7 日內到官湖郡營銷中心簽定武漢市
3、商品房買賣合同 ,交納房款,并 帶上以下證件和資料: (1)本認購書 (2)定金收據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 4.甲方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有義務為乙方保留該商品房,如甲方提前售出該商品房,則應雙倍返還定 金給乙方。 5.如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與甲方簽定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則視為乙方放棄該商品房的認 購權利,本認購書自行失效,其已付定金不予退還。 6.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簽定后,本認購書自動失效,定金將全部轉為應付部分房款內。 7.本認購書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8.本認購書一式叁份,其中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甲方: 乙方(簽章) :乙方(簽章) : 置業顧問:置業顧問: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 審核(簽章) :審核(簽章) : 年 月 日簽于官湖郡營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