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我公司員工教育培訓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我公司員工教育和培訓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安全培訓管理工作,逐步實現員工培訓的制度化管理,全面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管理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我公司的全部在冊員工。第二章 培訓辦公室職責第三條 培訓辦公室是全礦員工教育培訓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礦內培訓和外出人員培訓的管理工作,對員工年度培訓計劃的制定、組織實施、考核、獎罰、評比負全面責任。 第四條 為激發各單位員工自我培訓的自覺性、主動性,提高培訓效果,鼓勵各單位將培訓考核納入工資分配中。第五條 各區隊為培訓的基礎單位,將員工培訓工作納入區隊的考核指標,
2、并按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對相應區隊進行獎罰。區隊要按礦培訓辦下達的年度培訓計劃及季度培訓計劃認真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培訓,做到培訓有組織、考核有記錄,資料齊全完整。第六條 聘任礦內中級職稱以上管理或工程技術人員及技師水平以上的技術工人作為專兼職教師。根據培訓的對象、目標和要求選取合適的教材,為員工培訓做好基礎工作。第七條 認真組織實施培訓計劃,加強礦級培訓班的管理和對區隊級培訓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保質保量地完成培訓任務。第八條 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培訓臺帳,掌握員工培訓情況和效果。第九條 及時準確地報送員工教育培訓報表。第十條 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確保員工持證上崗。第十一
3、條 配合公司其他部門搞好導師帶徒活動和員工技術大比武,提高員工實際操作能力和理論水平。第十二條 合理使用員工教育培訓經費。按時支付教師培訓費,配備各類培訓教材、用具,保證專款專用。第三章 培訓計劃的編制第十三條 編制培訓計劃的目的是為全面提高員工整體素質,科學、合理、有效組織員工培訓工作的實施。第十四條 培訓計劃編制的依據:根據本單位各崗位、各工種特點及當前員工素質狀況與長遠發展規劃結合起來,把員工培訓效果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緊密聯系起來,切實為我公司的安全生產服務。第十五條 培訓計劃編制程序:由培訓辦牽頭,各有關單位積極配合進行,以保證員工培訓計劃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一)采取由下到上、上下結合
4、的方法。每年末礦培訓辦根據上級要求,結合礦實際情況征詢礦領導及各單位、科室對下一年度員工培訓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由培訓辦綜合分析,拿出初步意見,制定切合實際的培訓計劃。(二)員工培訓計劃正式下達后,各單位依據礦培訓計劃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培訓計劃,并報礦培訓辦備案。第四章 安全資格證培訓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安全資格證的考核和辦理:1、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國家二級安全培訓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后發給煤礦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2、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并達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經過具有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
5、并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或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對考核不合格的,允許補考一次,補考不及格者,不得從事該崗位的管理工作或該特種工種的作業。3、一般工種從業人員經上級安監部門和公司安全培訓辦公室對辦證所需材料審核后,由上級安監部門頒發一般工種安全資格證書。第十七條 證件管理:1、煤礦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和特種作業安全資格證原件由礦培訓辦負責統一保管,副證由培訓辦統一制作發放,員工個人持有。2、一般工種安全資格證原件由各單位進行統一保管,副證由本單位統一辦理、發放,員工個人持有。第十八條 安全資格證書的復審:1、煤礦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每年復審一次,年度不審,過期作廢。2、特種作業
6、操作證、一般工種安全資格證的有效期為6年,每2年復審一次。資格證需延期或者復審的,應當于期滿前1個月內向原發證部門辦理延期或者復審手續。3、特種作業人員、一般工種從業人員每兩年應進行復審培訓。4、煤礦特作業人員、一般工種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資格證失效:(1)未按期復審的;(2)復審培訓考核不合格經補考一次仍不合格的;(3)從業期間造成責任事故未通過復審的;(4)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2年內違章操作記錄達3次以上,未通過復審的。第十九條 持證要求:1、礦內生產、機電、工程技術、安檢及區隊副科級以上人員必須持有煤礦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2、礦特種作業人員、一般工種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教
7、育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凡發現無證上崗者,同時執行以下兩項處罰:(1)勞務工給予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制工人開除礦籍留礦察看半年。(2)對當班的跟班隊管理人員罰款500元/人.次,隊長和書記各罰500元/人.次(若跟班為隊長,罰隊長1000元/人次,罰書記500元/人次;若跟班為書記,罰書記1000元/人次,罰隊長500元/人次)。3、什么崗位持什么證,做到崗證一致,安排持一般工種證的員工從事特種工作崗位的,罰班長200元/人次,跟班副隊長400元/人次,隊長和書記各罰200元/人次。本班內有3人或者3人以上被發現特殊工種人員無證上崗的:對跟班隊管理人員罰款500元,隊長和書記各罰500元/人
8、次(若跟班為隊長,罰隊長1000元/人次,罰書記500元/人次。若書記跟班,罰書記1000元/人次,罰隊長500元/人次)。4、安全資格證丟失的,應及時到培訓辦補辦,無證期間一律不得下井作業。5、弄虛作假、私造假證下井作業的人員,一經查實,是勞務工的給予解除合同,是勞動合同制工的給予開除礦籍留礦察看半年。6、因勞務工合同到期或者其它原因,區隊需要培訓辦理安全資格證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培訓辦申請,礦培訓辦及時和公司安全培訓中心結合,進行培訓辦理安全資格證書。7、員工已經過公司培訓并考試合格者,證件正在辦理之中,由礦培訓辦備案,證件發放前不在罰款之列。第五章 培訓班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舉辦培訓班的依
9、據:培訓班的開展應依照年度培訓計劃和月度培訓計劃進行。特殊情況需在計劃外舉辦培訓時,由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培訓辦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組織培訓。第二十一條 培訓方式:培訓方式分為脫產、半脫產、業余三種或其它靈活多樣、行之有效的方法。第二十二條 教學計劃管理:教學計劃應滿足培訓目的,并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各類不同性質的培訓班應分別制定教學計劃,教學計劃要規范。教學計劃的編制應分級負責。第二十三條 教學計劃的內容:1、培訓班的開辦目的和要求;2、培訓起止時間;3、主要開設課程(包括課程開設順序、進度和實習課等);4、總課時和課時分配;5、教學方法(講授、實驗、參觀、實習);6
10、、講課(實習)教師。第二十四條 教師的選聘:按照專職教師和兼職教師相結合的原則,選聘那些專業知識豐富、具有現場經驗、傳授知識能力較強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副科級以上管理人員或具有豐富實踐經驗達到技師水平的工人擔任教師。第二十五條 實際操作培訓注意事項:學員應遵守實習單位的有關規定,服從實習現場所屬單位的管理,保證實習期間的安全。第二十六條 學員因故不能上課,必須提前寫請假條,注明請假原因、起止日期等,交該期培訓負責人批準,事先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課者,視為曠課。學員因病不能上課,有礦醫院出具證明,最遲于次日交本期培訓負責人,否則病假無效。第二十七條 實際操作培訓:在安排教學內容時,應根據
11、實際需要,安排適當的實際操作培訓。實際操作教學期間的管理工作由培訓部門負責。輔導(現場指導)教師應按教學計劃要求,進行現場輔導和考評,考評成績記入學員培訓檔案。第二十八條 培訓辦依據年、月度培訓計劃結合生產實際情況,及時開辦培訓班,開班前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將培訓時間、地點、目的、要求、內容、培訓形式、考核方式、參加培訓人數等通知有關單位。該單位在接到通知后應在開班1天前將參加人員名單報培訓辦,同時通知參加培訓人員,合理安排好參加培訓人員的工作時間。第二十九條 為鼓勵廣大員工學習,自我提高綜合素質,礦培訓辦為其提供學習資料、學習用品及學習場所,并按相關規定給予補助。第六章 培訓檔案管理辦法第三
12、十條 培訓檔案分員工個人培訓檔案和培訓班檔案。1、員工個人培訓檔案管理:員工在參加礦級以上各類培訓班時,歷次參加培訓的記錄,記錄內容要包括學習時間、地點、學習課目、考試成績、獎罰記錄、取得何種證書等。2、培訓班檔案管理:舉辦的各種培訓班資料要分班存檔。培訓班資料內容有培訓通知、點名冊、培訓申請表、培訓班登記表、學員培訓登記表、培訓有效性評估表、考試卷、成績等。第三十一條 培訓檔案的借閱:內部人員借閱培訓檔案時,應填寫借閱單。外部人員一般只允許在檔案室進行查閱,需借閱和復制時,應填寫借閱或復制審批單,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借閱或復制。第三十二條 檔案的銷毀執行集團公司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各種試題保存
13、期為二年,培訓登記表永久保存。第七章 經費開支及有關獎懲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講課酬金及標準(培訓辦專職人員不執行此規定)1、教師講課酬金標準: 初級職稱(含技師):5元/課時 副科級、中級職稱(含高級技師):10元/課時 科級、高級職稱:15元/課時2、考務費: (1)命題(組卷)費:每套試題30元。(2)監考費:監考人員20元/人,其它考務工作人員參照執行。(3)評卷費:按每份試卷0.5元計算。第三十四條 凡公司、礦組織培訓學習期間,學員工資由人勞處統一發放。標準為:脫產每天30元,半脫產按每天15元核算,業余培訓(2課時以上)每次8元,培訓辦負責考勤并向人勞部門提供學員出勤情況,區隊不再承
14、擔上述培訓期間學員的工資。第三十五條 學習期間(含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學員遲到、早退每次罰款30元,曠課每次罰款50元。學員在參加脫產培訓結束后,被公司評為優秀學員的,每人次再獎勵50元,并獎該單位主管隊長每人次50元。參加各類培訓班,考核成績在前三者,分別給予100、50、30元的獎勵,并通報表揚;考核成績不及格者給予5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轉崗培訓不在此列)。第三十六條 學員參加特種作業培訓結束后,考試不及格或缺考者罰款100元,同時罰該單位主管隊長每人次100元。第三十七條 凡培訓學習期間,出現遲到、早退累計三次以上或曠課一次以上的取消優秀學員資格。第八章 培訓班學員守則第三十八條 參加
15、培訓人員應按時到教室聽課,自覺遵守培訓班的各項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 課堂上要認真聽課,做好筆記。要勤于思考,善于提問,積極回答問題,尊敬教師,團結學員。第四十條 教室內不準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或從事與學習無關的其它事情。否則培訓教師或培訓管理人員可以讓其離開教室,并按曠課論處,情節嚴重的取消培訓資格,按考試不及格對待。第四十一條 參加培訓人員應愛護公物,不準在墻壁上、桌椅板凳上亂寫亂畫,損壞公物照價賠償。第九章 培訓教師的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 兼職教師是培訓部門的主要授課教師。兼職教師的聘用由培訓部門提出,主管領導批準,公司下文聘用,聘期一年。聘用教師所在單位領導要大力支持其教學工作,保證教學工作
16、不受影響。第四十三條 授課教師要熟悉所講的內容,做到認真備課,授課,按時上、下課,嚴格課堂紀律。第四十四條 授課教師自備教案,待培訓結束后交礦培訓辦存檔。 第四十五條 授課教師要因材施教,根據成年人特點,對基礎差的學員要熱情輔導,幫助他們完成學習任務。第四十六條 授課教師根據培訓內容,可深入現場進行教學,以提高學員的學習興趣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第四十七條 協助培訓管理人員,搞好培訓班的管理、收集、反饋學員在培訓過程中反映的問題,提高培訓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第四十八條 授課教師要服從培訓部門的課程安排,嚴格按照下發的課程安排進行授課并保證培訓質量。第四十九條 教師的職責: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遵循
17、教學原則,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教師應根據教學計劃的要求制定授課計劃。應有完整的教案(課時授課計劃),教案應按規定認真編寫,應盡可能采用直觀性教學,使學員理解并掌握知識要點。第十章 轉崗培訓管理辦法第五十條 員工轉崗培訓:根據生產及工作需要,員工需要改變原崗位工種時,必須先培訓后上崗。轉崗培訓不少于48課時。第五十一條 各單位人員崗位工種變動,人勞處提前10天通知培訓辦,培訓辦對需變動的作業人員安排轉崗培訓,并在考試合格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辦上報安培中心,安排特種作業培訓經考試合格辦理特種作業資格證后方可辦理。第五十二條 單位人員崗位內部變更的參照五十二條執行
18、。第十一章 新入礦工人培訓管理規定第五十三條 培訓時間:新入礦的井下工人接受培訓的時間不應少于四個半月,其中:理論學習培訓不少于120課時,現場實習不少于四個月(簽訂師徒合同書)。每年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第五十四條 培訓內容:1、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知識教育:(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2)礦井概況、工作環境及井下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造成的職業健康傷害和傷亡事故,該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3)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和撤離現場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4)應急救援預案和發生瓦斯爆炸、水害、火災、頂板等災害的自救、互救方法與避
19、災路線; (5)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6)自救器等安全逃生裝備和設施的使用與維護; (7)入井需知、通風安全系統、報警系統和安全指示標志; (8)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性質、危害及瓦斯積聚的預防; (9)其它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2、基本技能培訓:新工人入礦后,應進行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根據教學計劃達到該工種應知應會標準。專業技術培訓時間應占培訓總課時的三分之一以上。專業技術培訓在教學計劃、課程安排、結業考核等方面應按本管理辦法第五章有關規定執行。3、實習和實際操作培訓:新工人理論教學結束后,應安排實習和實際操作。井下實習時主要應了解礦井生產過程,本工種的操作方法及必須遵守
20、的規章制度,了解礦井主要設施、設備的作用及性能;熟悉采煤、掘進工作面的規格、支護方法、質量要求及上下安全出口和通路;熟悉大巷乘車、行走和上下罐籠、入井必須遵守的規定;在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等方面應達到初級工應知應會的要求。嚴格按該工種有關實習和學徒的規定進行實習和操作。實習和操作必須在師傅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進行。4、實習結束經操作考核合格,領取崗位合格證書后方可獨立工作。第十二章 區隊級培訓管理第五十五條 為提高技術工人的專業素質,大力開展以區隊為單位的現場培訓。各區隊要認真制定季度計劃,季末要寫出總結。各區隊的技術副隊長為兼職教師,隊長、書記為培訓主管負責人。第五十六條 開展區隊內部培訓,
21、事先要填寫培訓申請表經礦分管領導審批后報培訓辦存檔,培訓點名冊要用培訓專用點名冊,開班前還要填寫培訓班登記表學員情況登記表。培訓結束后要求員工填寫培訓有效性評估表做為員工對此次培訓的效果反饋。對培訓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員工進行獎勵。第五十七條 培訓辦要加強對區隊內部培訓的指導和監督,并參與審查教材、教案、培訓紀律、考核辦法及培訓資料,保障區隊培訓工作順利開展。第五十八條 區隊培訓應以業余培訓為主,但每次學習時間原則上不得少于1小時,為保證區隊培訓質量,培訓辦要參加區隊培訓考核,不定時抽查區隊培訓情況,對培訓效果不明顯和及格率達不到80%的,取消培訓教師的講課費。對弄虛作假不組織員工進行培訓或考
22、核不認真的,對本單位培訓主管負責人罰款200-500元,并給予礦通報。第五十九條 區隊培訓要根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落實,完不成培訓計劃的區隊罰培訓主管負責人200元,并給予礦通報。第十三章 外出培訓管理辦法第六十條 參加公司或外部單位的安全培訓人員必須先到礦培訓辦登記備案,報請領導經批準后方可參加。培訓結束后,持培訓部門發給的有關證書,到培訓辦登記注冊。 第六十一條 參加公司或外單位培訓人員應遵守培訓單位各項培訓管理制度,培訓單位給予處罰的,礦除執行原處罰外另加一倍處理。第六十二條 外培人員考核不合格沒有取得有效證件的,培訓期間所發生一切費用自理。第十四章 考場規定 第六十三條 考試期間,學員應遵守考試紀律,不準左顧右盼,抄襲他人試卷。不準夾帶書籍、筆記、小抄,發現一次給予警告,兩次以上者,試卷作廢,按考試不及格對待。第六十四條 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進入考場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要服從監考人員指揮,不準頂撞監考人員,否則,試卷作廢,按考試不及格對待,情節嚴重的交保衛部門處理。第十五章 附 則第六十五條 本規定與上級主管部門及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部門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六十六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第六十七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龍王莊煤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