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的 為物業管理項目的籌建工作提供指引,從規范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規范 建設、硬件裝備、公共關系建立、印鑒證 zhao 辦理及開辦費測算等方面,保證 新項目籌建工作順暢、有序進行,為以后管理項目日常工作的開展打下基礎。 2.范圍 適用于籌建新物業管理項目之用。 3.職責 3.1 新項目預訂入伙前六個月成立相應的物業管理項目籌建組。 3.2 物業管理項目籌建人員負責參照本工作指引,結合新項目的實際情況 制訂籌建計劃并具體落實。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 機構設置、人員編制 4.1.1 物業管理項目籌建人員應根據物業管理方案確定項目的機構設 置及人員編制。 4.1.2 設置原則:根據項目經營
2、管理的規模、復雜程度、智能配套、樓宇 類型、數量、檔次、功能及設施配備、周邊環境、以及發展商對物業管理服務 的要求等實際情況,本著利于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精干高效的原則按需設置 機構。 4.1.3 職責類型:物業管理項目根據專業需要,一般情況涵蓋的主要職責 包括: a. 人事行政:負責人事事務操作、行政后勤、人員培訓、績效考核、資料 管理、信息管理、公關協調等內部管理工作。 b. 客戶服務:負責前臺接待、社區文化、裝修管理、會所管理、特約服 務、投訴處理、品質監控等工作。 c. 財務管理:負責財務核算、費用收繳、經營管理等工作。 d. 保潔綠化:負責清潔消殺、綠化維護、家政服務等工作。 e.
3、工程維修:負責房屋本體維護、公共設施維護、工程配套完善、家政室 內維修、裝修監控等工作。 f. 安全管理:負責消防安全、車場管理、小區內公共區域治安防范、出入 口管理等工作。 g. 物業管理項目籌建人員應綜合考慮項目的業務需求及成本狀況,必要時 可合并或調整部分崗位的職能,發揮機構及人員的最大功效。 4.1.4 職務類型:物業管理項目的職務設置應根據人員編制的多少及項目 管理的復雜程度來配置,基本上包括 3 個層次: a. 決策層:包括項目經理、經理助理等,對項目負全面責任,負責對下屬 人員進行指導和管理,并承擔重大問題的處理和決策責任。 b. 管理層:包括項目各職能、技術、業務主管部門或人員等,負責在各自 職能范圍內支持和指揮下屬人員及協助領導工作。適用于物業管理規模較大、 種類較繁、專業服務組較多的物業管理項目。 c. 操作層:包括業務主辦、具體操作人員等,負責具體事務的操作和制度 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