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管理常見糾紛調查報告物業管理常見糾紛調查報告 第一類:車位糾紛第一類:車位糾紛 案例一:案例一:中山中山西區沙朗怡星花園小區西區沙朗怡星花園小區:購車位謀升值反欠下物業費購車位謀升值反欠下物業費 案情回顧:案情回顧:西區沙朗怡星花園小區的 300 多個停車位都歸于兩位業主。但是,真正在停 車位上停車的不多,其他業主寧可把車停在小區綠化帶和人行道上。這導致擁有停車位產權 的兩位業主收益大受影響,于是便以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沒有管理好小區為由,拒絕交納物業 管理費。經多次協商不成,今年 5 月 5 日,怡星花園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中山市楓帆物業管 理有限公司一紙訴狀將其中一位業主告到法院,要求其支付
2、拖欠的物管費和滯納金共計 5 萬 多元。 解決方案:解決方案:將車位打包轉給物業公司出租 由于原告被告雙方都代表表示十分希望能把小 區管理好,所以在法院的協調下,雙方均同意:被告讓自己的管理人員撤出小區,將名下車 位和商鋪統一打包給原告管理和出租,這樣也有利于小區的統一管理,避免出現混亂。至 此,糾纏怡星花園小區達數年之久的停車位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案例二案例二:燕郊納丹堡:百余業主因車位糾紛用車堵路燕郊納丹堡:百余業主因車位糾紛用車堵路 4 4 小時小時 案情回顧:案情回顧:2010 年 12 月 20 日,燕郊通燕高速與 102 國道交匯處,百余名納丹堡小區業 主用車堵住路口,導致交通中斷
3、約 4 個小時。因該小區施行封閉式管理,未買車位的業主不 準地下停車,業主認為開發商只賣不租是逼業主買車位,遂堵路抗議。燕郊納丹堡業主劉女 士稱,小區地面沒有停車位,只有一個可容納 2000 輛車的地下車庫。此前,業主一直可以 在地下車庫隨便停車且不收費用。 多名業主介紹,2011 年起開發商開始出售地下車位,而且只賣不租,每個車位的售價為 7 萬至 10 萬。“(業主)大多靠工資,拿不出那么多錢。”物業通知 20 日起地下車庫憑卡出 入。“這意味著不買車位就辦不了卡,不能進地下停車。 20 日下午 4 點多,業主展先生與 妻子開車回到小區。因沒有辦卡,在小區東門被保安阻攔。 展先生妻子回憶,車被攔后 停在了小區門口,一名保安拿相機拍攝她的車輛時雙方發生沖突。事后,幾百名業主要求開 發商和物業出面,解決車位糾紛問題。由于一直無人解決,業主堵住燕順路,并將攔下的兩 輛大卡車堵在連接燕郊與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