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上海市房屋建筑使用說明書市房屋建筑使用說明書 尊敬的尊敬的 (業主業主/住戶):住戶): 歡迎您入住 (物業名稱),祝愿您在這里享受到安全、溫馨和美好的居住(辦公)生活。 為了使您能充分了解您所居住(辦公)物業的結構類型,正確使用各類配套設施,確保建筑結構、 設施的使用安全,全面了解裝飾、維修的注意事項,維護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特編制本說明書。請您 在開始使用本建筑物及其配套設施之前, 仔細閱讀本說明書的有關章節, 并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裝 飾、維修和使用。 根據國家和本市的相關規定,因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設備位置和不當裝修等造成的質量問題,建 設單位不承擔保修責任;因使用不當或擅
2、自改動結構,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其他用戶損失,由責任人承 擔相應責任。 為您提供物業服務的是 (公司),遇到任何困難,請撥打物業 24 小時服務電話 (如 有更改,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告知您)。 一、房屋建筑基本情況一、房屋建筑基本情況 1參與建設的主要單位: 開發單位 名 稱 資 質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設計單位 名 稱 資 質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施工單位 名 稱 資 質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監理單位 名 稱 資 質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物業(前期物 業)服務企業 名 稱 資 質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2該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建筑層高 米。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3房屋規劃
3、設計用途: (住宅、商業),房屋的規劃用途不得隨意改變。 4結構體系: (1)基礎類型: (樁基礎/條型基礎/片筏基礎/箱型基礎) (2)上部結構: (磚混結構/框架結構/剪力墻結構/其它) 5房屋抗震設防裂度 度。 6房屋共有部分: 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 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建筑區劃內的道路、 綠地 (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 ; 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 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 (其它共有部分)。 7房屋專有部分: (包括以下幾類:一是具有構造上的獨立性,能夠明確區分;二 是具有利用上的獨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三是能夠登記成為特定業主所有權的客體。 規劃上專屬于特 定房屋,且銷售時已經根據規劃列入該特定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露臺等,應當認定為專有部分的組成部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