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甲方: (房產開發企業或物業公司)(房產開發企業或物業公司) 乙方:乙方: (租戶)(租戶) 本物業名稱: (以下簡稱“廣場” ) 乙方所承租商鋪鋪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時,甲 乙雙方就有關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廣場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 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管理公約 、 商戶手冊 、 裝修手冊及 相關物業管
2、理規章制度,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管理公約 、 商戶手冊 、 裝修手冊及相關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 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 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提前將裝飾裝修單元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 并協助乙方按照 裝修手冊 的指引, 完成裝修工程。 9、向乙方提供廣場自用部位、自用設備設施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
3、出意見和建議。 2、簽定管理公約承諾書并遵守本物業的管理公約 、 商戶手冊 、 裝修手冊及相關物業管 理規章制度,并配合管理公司做好廣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3、按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4、裝飾裝修租賃區域時,遵守裝修手冊內的有關規定。 5、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 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如造成共用部位、 共用設備的損壞, 乙方應當負責修復, 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無法修復的, 乙方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對承租人及其雇用的員工等違反本物業的 管理公約 、 商戶手冊 、 裝修手冊及相關物業管 理規章制度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7、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等方面的相鄰關 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