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地產物業商業地產物業經營經營合同合同 甲方: 乙方:石家莊天元名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鑒于: 1、甲方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合法籌建及擁有位于 物業的使用權,并在上述物業范圍內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 2、乙方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從事商業物業運營籌備、銷售策 劃、招商、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 在此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 就甲乙雙方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共同遵照執 行。 一、一、地地產物業產物業標的及事項標的及事項 1-1 甲方同意將位于 與乙方合作進行市場銷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核定
2、面積以房管局測量的平面面積 為準) 。 1-2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該物業以 價格進行市場發售。 該 商業物業發售中,乙方收取物業售價 作為返租傭金。 1-3 商業物業發售后,由乙方進行返租經營管理,具體返租條件 詳見商鋪承租合同。 1-4 對該物業地產總體,住宅 ,商業 物業管 理由乙方統一進行管理, 乙方應于 前成立獨立法人機構對該地 產進行整體物業管理,即對發售部分進行返租物業管理,對未發售部 分進行委托物業管理。針對住宅及商業部分,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相應 的物業收費標準。 1-5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 5 日內,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30 萬元保證金, 待商業物業銷售后,從乙方返租傭金中扣除,乙
3、方得到保證金 5 日內 應派遣專業團隊進駐完成對該地產商圈調查報告,業態定位方案、物 業調整方案。由雙方認同后進行實施。 1-6 完成整體方案后,甲乙雙方與地產銷售公司共同制定商業地 產銷售計劃及整體落實方案。 1-7 乙方擁有對該物業整體規劃、管理權,甲乙雙方物業交接后, 甲方不參與該物業的任何經營管理。 二二、物業物業的交付的交付 2-1 甲方交付的物業具備條件由甲乙雙方商定后以補充協議確 定。甲方交付的物業必須符合補充協議約定,能夠實現銷售目的;如 甲方交付的物業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需維修 至合格。 2-2 交付時,標的物及設備、設施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接。標的物 消防設施安裝完畢并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達到合格標準。雙方簽字 驗收后,視同甲方交付的標的物符合本合同約定,滿足實現銷售的目 的和條件。 三三、標的物標的物的裝修的裝修、維修維修及經營及經營 3-1 乙方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