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圖紙管理細則 一、 設計文件更改的提出 1、 甲方提出反映在甲方同設計單位日常工作聯系函當中。 2、 設計單位提出由設計單位以設計變更形式傳遞。 3、 施工方提出通過施工方同甲方的工作聯系函、監理例會報告、進 度計劃及供貨計劃傳遞。 二、 設計更改的實施 1、 設計變更形式: 由甲方提出的變更為“項目變更通知” 。 由設計單位提出的及施工方提出的變更為“設計變更通知” 。 2、 設計變更的運行: 設計院發出的“設計變更通知”由設計部經理在“設計變更通 知”上簽字、蓋章,由設計部該工程工程主管人員將其變更通 知發放至工程部,接收人在變更通知原件上簽收,原件交檔案 室保存,設計部保留簽收記錄的復
2、印件一份。 工程部發放“設計變更通知”至施工及監理,接收人在設計變 更通知上簽收。 “設計變更通知”和“項目變更通知”的有效性,等同于施工 圖紙,在竣工資料中一并體現。 三、 圖紙發放規定 1、 設計圖紙發放范圍: 每家施工單位 8 套施工圖,監理公司 2 套,各工種工程師 1 套。 2、 施工圖紙一經發放,不再回心,失去時效,自動作廢。 3、 設計圖紙接收與發放,記錄在“文件收發記錄”表上。 4、 圖紙發放有效性標識: 施工圖紙以設計單位有效圖章為準。 零星工程圖紙以設計部受控章為準。 四、 零星圖紙的管理 1、 零星工程圖紙經設計部經理在設計部“設計通知單”上簽字確認。 2、 零星工程圖紙發放范圍為工程部、配套部一份,領用人在“設計 通知單”上簽收。 3、 修改變更圖紙的發放范圍按原發放范圍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