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泰安魯潤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管理制度 泰安魯潤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管理制度 (2009 年 8 月制訂) 第一章第一章 總總 則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泰安魯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及 下屬公司招標行為,保證公平競爭,提高工程、服務和原材料質量, 降低工程、服務和原材料成本,保障公司權益,防范風險,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規政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修 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進行招標活動,適用本制度。采用詢價、競爭性談 判方式進行的工程建設、設備物資服務采購活動,適用本制度。各下 屬公司進行的招標活動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 招標行為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2、 第四條 公司招標實行“推薦、評標、定標、監督四職分離”原 則,推薦或篩選投標單位的人員、評標人員、確定中標的人員、監督 人員職責相互分離,即:推薦或篩選投標單位的人員不得參與評標、 定標和監督,評標人員不得參與推薦或篩選投標單位、定標和監督, 確定中標的人員不得參與推薦或篩選投標單位、評標和監督,監督人 員不得參與推薦或篩選投標單位、評標和定標。 第五條 公司招標活動必須接受公司監事會的監督。 第二章第二章 招標組織機構及職責招標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公司成立招標領導小組,由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 組成。 第七條 招標領導小組職責: 1、批準招標計劃; 2 2、批準招標邀請投標人名單;
3、3、審查評標報告并定標; 4、核準有關招標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八條 公司企業發展部作為招標歸口管理及日常事務常設機 構,在招標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公司招投標的具體工作,指導下 屬公司招標工作。其職責為: 1. 擬訂、完善公司招標管理制度,制定具體的招標、評標細則; 2. 向招標領導小組上報招標計劃和邀請廠商名單; 3. 擬訂招標方案,組織并提交招標文件,籌備招標會議; 4. 組織開標會并負責記錄; 5. 為評標會議服務,對發標及中標結果予以校核,確認后發布 公告和通知; 6. 負責評標專家庫的建立與管理; 7. 負責招標文件檔案管理; 8. 監督和檢查各下屬公司招標、評標規定執行情況,負責處理 不按公司制度進行招投標的行為; 9. 定期對參加招標活動的工作人員進行法律及業務知識培訓。 第九條 公司成立招標監督小組,由監事會人員組成,對公司招 標活動進行監督。必要時得邀請公證機關參與監督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