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餐飲業態技術參數要求各餐飲業態技術參數要求 普通餐廳:普通餐廳: 1商圈選擇 普通餐廳分為商務型和大眾型兩種餐廳類型。商務型的普通餐廳以 商務酬賓為銷售對象,一般選址在商務區域或繁華街市附近,或其 他有知名度的街市;大眾餐廳以家庭、個人消費為主,一般選址在 社區型或便利型商業街市。 2立店障礙 開設餐廳須經消防、環保、食品衛生、治安等行政管理部門會審 后,方可頒照經營,周邊鄰居有異議而無法排除的也能成為立店障 礙。餐廳必須離開污染源 10 米以上,對較大餐廳,消防部門會提出 設置疏散通道要求。 商鋪門前有封閉交通隔離欄、高于 1.8 米的綠化,以及直對大門的 電線立桿均為選址所忌。 3面積
2、要求 大眾型餐廳 80200 平方米,商務型餐廳 15010000 平方米均可。 4建筑要求 因餐廳為個性化裝飾、布置,各種建筑結構形式均適合開設餐廳, 但剪力墻或承重墻擋門、擋窗除外。餐廳門前須有相應的停車場。 餐飲還應具備廚房污水排放的生化處理裝置以及油煙氣排放的通 道。 5租金承受 低層為 1.50 元/(平方米?天)以上,視地段、商圈確定租價。樓上 餐廳租金略低。 6租期 一般不少于 3 年。 連鎖快餐店:連鎖快餐店: 連鎖快餐業是一種工業化程度比較高的餐飲服務業態,設有中央廚 房,其商品銷售流程與其他連鎖商業有所不同,管理經營難度高于 其他連鎖業態和傳統餐飲業。其與其他連鎖業態、傳統
3、餐飲的差異 情況如下: 連鎖快餐店:原料加工配送成品銷售 其他連鎖業態:商品配送銷售 傳統餐飲業:原料加工成品銷售 1商圈選擇 客流繁忙之處,如繁華商業街市、車站、空港碼頭,以及消費水平 中等以上的區域型商業街市或特別繁華的社區型街市。 2立店障礙 連鎖快餐業也屬餐飲業,需消防、環保、食品、衛生、治安等行政 管理部門會審,離污染源 10 米之內不得立店,相鄰居民、企業或其 他單位提出立店異議而無法排除,也會形成立店障礙。2002 年起我 國部分省市按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在居住區或居住建筑 內立店。 3建筑要求 框架結構,層高不低于 4.5 米。配套設施:電力不少于 20 千瓦/100 平方米,有充足的自來水供應,有油煙氣排放通道,有污水排放、 生化處理裝置,位置在地下室或一、二、三樓均可,但忌分布數個 樓面。 4面積要求 200500 平方米 5租金承受 大眾化快餐店:24 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