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二附件二 物業交付條件物業交付條件 (以下除有特別注明外,均指甲方需完成的工作) 甲、乙雙方本著有好合作原則,經雙方協商,就進駐上海寶樂匯生活時尚中心物業 所需工程技術要求事宜達成共識,甲方須在交付日前完成如下事項: 一、總平面一、總平面 滿足下列要求: 1.1 物業租賃面積 1.2 甲方負責在在場地交付前完成乙方租賃范圍內的土建主體工程,并在房屋合同簽 訂前提供結構評驗報告和全套建筑、給排水、電氣、消防、空調系統設計施工圖 紙一套(包括電子版)。設計如有變更甲方應在 5 個工作日內將變更資料提交乙 方,以上圖紙及資料均需甲方蓋章確認。 1.3 甲方在 B1 層 15-19 軸/Q-S 軸
2、提供面積不小于 100 乙方共用卸貨平臺,甲方配 合乙方運營期間錯時編排卸貨時間,其承重不小于 1000 KG/。卸貨平臺外邊陽角處 預埋通長的防撞角鋼及橡膠防撞墊;坡道凌空側安裝 1000mm 高的金屬防護欄桿;甲 方同意超過車庫入口高度的送貨車輛,日后由物業安排于一層 15-17 軸/Q-R 軸貨梯處 卸貨,甲方負責室外卸貨區的防雨措施。具體卸貨時間由乙方與物業在營運期協調。 1.4 甲方在 B1 層 17-18 軸/Q-P 軸提供載貨量不小于 2 噸的專用貨梯一臺并提供寬度不 小于 2 米的共用運貨通道(運貨通道由乙方優先使用),貨梯離卸貨區距離不應超過 20 米。 1.5 甲方在場地交
3、付前應提供乙方不小于 50 平方裝修材料臨時卸貨區域,卸貨區域離 乙方租區距離不超過 30 米,如需要通過貨梯倒運,甲方應提供給裝修期間專業貨梯。 卸貨后,由乙方駁運至租賃區域內,不允許長時間占用卸貨區。 1.6 甲方根據乙方需求,在交付前負責完成拆除租賃區內隔墻、樓板上原預留預制模 板、鋼筋以及其它土建改造如空調機房的挪動、井道改造、消防樓梯改造等項目,并 確保乙方租區內無漏水點。乙方不得拆除結構性墻體。 1.7 在同層設置洗手間免費給乙方員工使用。 二、建筑二、建筑、結構及裝修結構及裝修 2.1 建筑 2.1.1 租賃區域的建筑狀態 甲方于場地交付前負責按照與乙方最終確定租賃區域方案圖進行場地封閉 (包含與公共區域接壤部分吊頂內的封堵及裝修期間圍擋基礎)及防火分區 隔斷施工(具體見附件建筑平面圖),商鋪主要出入口如為防火分區分界 線,應以滿足消防設計驗收規范的防火卷簾進行分隔。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