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科集團經營業績考核指標體系 為增進業績考核的合理性,本著客觀、合理、可行的原則,設計了 集團經營業績考核指標體系,說明如下: 一、考核指標 當年稅后利潤 (1)資金占用回報率-100% (內部往來+實收資本+公積金)平均余額 當年實現稅后利潤 (2)利潤計劃完成率 -100% 計劃下達稅后利潤 當年實現稅前利潤 (3)稅前利潤增長率 - 100% 上年實現稅前利潤 銷售收入+預收貨款凈增額-應收帳款凈增額 (4)流動資金周轉率 = - 流動資產平均余額 證券口不考核流動資金周轉率。 上述指標中提到的平均余額均以 (年初+年末) 平均余額計算, “內部往來”為對總部和上級單位的往來數,對互相計
2、 算利息的內部往來增減將作調整扣除。 二、指標釋義 1、 資金占用回報率。該指標反映占用資金的回報水平。鼓勵所屬公司 以較低的資金占用提供較多的回報,抑制回報水平低的項目的投入。 2、 年度計劃利潤完成率。 該指標反映各單位年度利潤計劃的完成程度。 以 促使各單位完成年初利潤計劃,增強對完成計劃的使命感和緊迫感。 3、 稅前利潤增長率。該指標屬于發展能力指標,考核該指標可以鼓勵 增創利潤,致力于企業發展和進步。 4、 流動資金周轉率:反映各單位的營運能力,考核該指標可促進企業 增加營業收入,加快資金回籠。 三、考核基礎 1、 資金占用回報率。以 15%作為考核基礎。 2、 年度計劃利潤完成率。
3、該指標的考核基礎為完成年度計劃利潤,即 100%。 3、 稅前利潤增長率。該指標考核基礎為保持上年水平 ,即 0 。 4、 流動資金周轉率。該指標考核基礎為保持上年水平 。 四、考核辦法 各項指標的考核結果通過一個系數來表示,計入方法(不含證券 口)為: 當年資金占用回報率 (1) 資金占用回報率系數 -權重(0.5) 標準資金占用回報率 (2) 利潤計劃完成率系數 利潤計劃完成率權重(0.2) (3) 稅前利潤增長率系數 (稅前利潤增長率+1)權重(0.15) 當年流動資金周轉率 (4) 流動資金周轉率系數 = - 權重(0.15) 上年流動資金周轉率 考慮到證券口主營業務不體現營業收入, 故不考核流動資金周轉率, 其 他各指標的權重為:資金占用回報率:0.6;利潤計劃完成率:0.20, 稅前利潤增長率 0.20,其他計算同上。 為避免單項指標異常波動帶來的綜合考核結果失真,(1)項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