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質量管理機構 第三章 質量責任制 第四章 質量計劃 第五章 質量控制 第六章 質量的持續改進 第七章 質量檢查、驗證 第八章 技術管理制度 第九章 質量資料收集 第十章 質量事故 第十一章 回訪維修 第十二章 質量考核、獎罰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一章第一章 總總 則則 第一條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全員質量管理行為,防止和減少質量事故發生,最大限 度地減少質量成本損失,努力提高員工福利水平,提高對客戶的服務水平,結合 公司實際情況及公司發展規劃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第二條 本制度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及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
2、、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而制 定。 第三條第三條 質量管理必須堅持“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建 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 管理責任制度,完善質量保證體系,確保質量達標。 第四條第四條 質量管理必須努力構建“人人抓質量管理、個個懂施工規范、彼彼 皆精益求精”的質量工作格局,認真貫徹從施工隊施工工人、施工班組長、施工 隊長、項目質檢員、項目經理、技質部、總工程師的項目質量管理鏈條,一定要 堅持“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原則。 第五條第五條 公司總經理對本公司的質量管理負全面責任,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 負分管責任,總施工長
3、負責勞務隊質量管理責任,總工程師對公司的技術質量負 全面領導責任,技質部部長對工程項目質量負領導責任,項目經理對工程項目負 直接領導責任,項目技術員、質檢員對項目質量監督負直接管理責任。公司工廠 廠長對工廠加工產品負直接領導責任,公司工廠質檢員、技術人員對加工構件質 量負直接監督管理責任。設計部部長對設計質量負領導責任,設計部設計師對各 自設計的圖紙負直接責任。材料部部長對采購供應現場的材料質量負領導責任。 各崗位管理人員要貫徹執行國家、地方、行業有關質量管理的各項法規、規程、 規則和質量管理責任制,計量和測量管理制度、圖紙會審制度管理規定、施工技 術交底管理規定、質量檢查驗收管理制度等“五項規定”。建立健全包括質量計 劃、實施、檢查、改進四個系統的質量管理體系,在計劃、實施、檢查、總結、 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質量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質量 管理責任。 第六條第六條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