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材公司綜合管理制度建材公司綜合管理制度 1、總、總 則則 本制度包括:制度建設管理、統計管理、經濟合同管理、內部審計制度、物 資采購供應管理。 2 2、制度建設管理、制度建設管理 2.2.1 制度分級:制度分級: 公司級制度:以兩個以上部門聯合完成的業務為對象,明確相關部門的分工 責任與工作流程。 部門級制度:公司各部門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內部業務流程、工作內容和 工作標準,為部門內部機構的責任分工、業績考核提供依據。 2.22.2 制定程序制定程序 2.2.1 公司級制度制定程序:由相應制度應用部門主持起草,報公司分管副 總經理審核后,組織相關制度使用人員論證修改,再由綜合管理部進行合規性
2、審 核后報總經理簽發執行。 2.2.2 部門級制定程序: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工作職責和業務流程起草制度 文本,由綜合管理部進行合規性審核后,提交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簽發執行。 2.32.3 執行與考核執行與考核 2.3.1 公司級制度由各部門負責執行,執行情況由綜合管理部考核。 2.3.2 部門級制度由各部門按分工原則組織執行,并由部門進行考核。 3、統計管理、統計管理 3.13.1 統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采取科學的方法對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統計、調 研、分析,為公司經營決策部門、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準確、完整的統計資料。 3.23.2 公司統計管理工作實行兩級(公司為一級,各部門為二級)分工負責, 綜合歸口
3、管理的模式。 3.33.3 統計工作管理統計工作管理 3.3.1 綜合管理部是公司統計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的統計工作。 各部門的統計員在業務上接受綜合管理部領導, 各部門統計報表格式由綜合管理 部統一制定。 3.3.2 各部門統計員享有所轄區內的統計調查權、統計報告權及統計監督 權, 被調查部門和有關人員須積極配合統計員的工作, 及時提供真實的統計資料。 3.3.3 各級黨政機關所需統計資料由綜合管理部統一提供;統計員報送企劃 主管,企劃主管報送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 綜合管理部長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簽 發后方可對外報送。公司各部門對外部提供統計資料與統計數字,一律以綜合管 理部的統計資料與統計數字為準。 3.3.4 各部門對統計員依照本管理制度提供的統計資料不得隨意修改,如發 現數據計算或來源有誤,應責成統計人員核實修正。 3.3.5 統計資料的裝訂、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按公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