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東區域新聞宣傳山東區域新聞宣傳管理管理辦法辦法(試行試行) 第一條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山東區域新聞宣傳管理,鼓勵區域員工積 極投稿,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第二條 必須發稿的新聞內容必須發稿的新聞內容 (一)考察類:政府領導(正縣級及以上)、集團領導(集團副 總裁級及以上)赴山東區域的考察活動等。 (二)活動類:開工奠基儀式、完美開放、開盤且業績突出、首 次工地開放日、完美交付等。 (三)榮譽類:獲得縣級及以上政府單位、國內外權威認證機構 授予的榮譽等。 (四)媒體類:首次媒體采風、品牌發布會、外界主流媒體對山 東區域的正面客觀報道等。 (五)會議類:對區域有重大年度意義的專題、決策會議,
2、如區 域經營分析會、項目啟動會、項目董事會等,區域總裁級及以上領導 參加的。 第第三條三條 可可選擇性投稿選擇性投稿的的內容內容 (一)有值得區域其他單位學習借鑒亮點的:各項慈善、品牌文 化活動、員工慰問、團體拓展、志愿者愛心活動等。 (二)員工工作體會、思想感悟、身邊好人好事等。 第四條第四條 職責分工職責分工 (一) 各單位:配置 1 名新聞專員(可兼職),負責對本單位中 涉及到的第二條、第三條活動的新聞報道,經單位負責人審核通過后, 提交至區域辦公室。 (二)區域辦公室職責 1、負責審核各項目/職能部門提交的稿件,按照稿件類型投稿至 集團媒介,并按照規定實施獎懲。 2、由各項目/職能部門
3、提交的稿件,區域辦公室甄別后再判斷發 往集團相關新聞窗口。 第五第五條條 稿件要求稿件要求 (一) 時效性 1、稿件提交到區域辦公室的時間距離新聞事件發生超過 5 個自然 日的,一律不考慮發布。 2、對區域有重要意義的新聞事件、集團主要領導(主席、副主席、 總裁)視察等,原則上要求活動結束后立即出通稿,最遲第二天發布。 如活動性質特殊,則可按領導要求不發布。 (二)真實性:內容要求緊密圍繞企業文化及企業理念,客觀、 真實反映新聞事件。 (三)多樣性:稿件內容豐富多樣,圖文并茂,字數不限。展示 區已開放的項目,原則上采用實景圖片。 (四)主動性:各部門/項目需積極主動發現新聞,加大宣傳報道 力度,展示良好的精神面貌。 第六條第六條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一) 營銷推貨廣告信息(文字數量或圖片版面)占全文 40%以 上的一律不考慮發布。 (二)每日 BIP 發布的新聞中,原則上每個單位不超過三篇